今天看到粥老师原创的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一天工作12小时还没有达到月薪过万,比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结果效率》这里谈一下自己的一点想法。
文章中用一个餐厅服务员的例子作为开头。餐厅的食物非常好吃,就餐的人人多,但在这里吃饭有一个尴尬的事情——服务员的脸很臭。她每天在大厅收拾餐桌,上菜端水,但从不给人笑脸,也不回应食客的诉求。就是说如果你让她再上碗米饭,没人理你,过了一会儿,一碗米饭啪的一声放到你面前,还没等你开口,人家已经转身去干别的事情了。
服务员的这种工作方式,在文中被称为是有效率的,因为她可以在最短是时间内收拾最多的餐桌,端最多的茶水和饭菜。但问题是,食客并没有因为这种“高效”而感到舒服,有的食客甚至会因为服务员不冷漠的态度选择放弃美味的食物,转而选择其他餐厅。
因此作者推导出结论:工作超过12小时而月薪没有过万的原因,是工作效率不如结果效率。
其实,我并没有完全理解这里的结果效率是什么。因为在我看来,工作效率是与结果挂钩的,如果没有结果,就谈不上效率。
继续回到上面说到的服务员,如果说她高效完成收拾餐桌,端茶上菜的就是有效率,那么,我认为是管理者的定位错了。作为服务人员,以上工作只是服务的一部分,而更大一部分是让食客感到被尊重,感到舒服惬意。按照这个标准来看,该服务员并没有太高的效率。就好像砌墙和盖房的区别,相同数量的砖做出来的效果大相径庭。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案例。一个赌场的发牌手在年终考评中仅仅拿到了合格的成绩,他觉得不公平找领导理论。他说自己是打牌水平最高的发牌手,而领导却说他的服务做的不够好。于是发牌手讽刺到,难道让客人每一场都赢钱,让他们高兴才是好的服务吗。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每个人对于好的定义不同。领导认为服务好客户是重要的,而员工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好的。因此,只有我们和领导对“好”的定义一样时,我们才有可能拿到想要的待遇。所以,效率仍然是王道,只是需要明确那部分最有价值的结果是什么,努力用最少时间去实现最有价值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