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学四年级开始写作文。此前我知道,凡是写的好的作文,都会作为范文全校传颂。这可是赢得小娟芳心的绝好机会。于是,我从三年级开始,便到处搜罗各种书籍。那时候能找到的书,大部分是哥哥姐姐的课本,小说有《金光大道》,《渔岛怒潮》,还有一本繁体字的《水浒传》。我的语文老师,虽说是高中毕业,但水平实在太差。她把“尤其”读做“龙其”,把”乌拉圭“读做”乌拉哇“,叫人啼笑皆非。多亏我有一本破旧的《新华字典》。凭借它,我如饥似渴地读完了所有的书,而且不止一遍。四年级一上作文课,我提笔一气呵成,不到二十分钟就写就了一篇。老师看了一遍,啧啧称奇,不顾别人还在搜肠刮肚, 冥思苦想,连连叫好。老师收了作文,告诉我可以出去玩了。这额外的奖励意味着,我可以在校园里显摆显摆。下一次作文课,老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朗读我的作文,而且是全校传颂。从此,我爱上了写作,既享受写作带来的成就感,又享受半节课的假期,可谓是名利双收。但是,这还不是我最想要的。我最想要的,是小娟能听到我的作文,然后对我嫣然一笑。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听过我的文章。可以肯定的是,她非但没有对我笑过,连正眼都没瞧过。我太羡慕乔治八世了。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会弃江山如敝履,毫不犹豫地随情人而去。可是,小娟,她知道吗?
这样表面风光,内心郁闷了两年,小学毕业的时刻来到了。
我是多么不想毕业啊,我甚至有留级的念头。我们小学毕业后,可以选择两所中学。我去了其中的甲中学。初中第一年,是没有小娟的日子,我完全失去了学习的动力,整天胡思乱想。一年级结束,我的成绩仅仅是全班第四名。那时候是77年,刚刚恢复高考,学校开始重视学习。公社召开表彰大会,奖励每个班的前三名。奖励就奖励吧,不知是哪个脑残的家伙想出一个馊主意,叫第四名陪前三名一起去开表彰大会。这可是比陪斩还难受,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耻辱啊。这一场刺激,使我如梦方醒。假如小娟知道我这样狼狈,她会怎么想?我暗暗发誓:我一定要考第一名,而且是全校第一名。
老天保佑。初中二年级开学,我意外地见到了小娟,她也到甲中学来了。我们上学,放学都在一路,见她的机会多了。她依然对我不理不睬,偶然相遇,碰个对面,她脸一红,便扭头走开。我的心砰砰直跳,感觉都快到嗓子眼了。情窦初开的年华,是最叫人享受的。我依稀感觉到,她可能也对我有点意思了。要不,她怎么会脸红?
我一边暗恋着她,一边拼命学习。我中午自带两个火烧,一瓶水。下午放学后,一直学习到晚上。这样苦学了五个月,在全年级的理化竞赛中,我轻松地获得了第一名,而且提前二十分钟交卷。由此,我的信心大增,一鼓作气,在中考时,以全校第一名的骄人成绩考入当地最好的高中。这个成绩,也是所有考生的第三名。
再见到小娟,我高高地昂着头,她的头更低了。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有戏了。
我恋恋不舍地结束了我的初中生活,带着对小娟的无尽思念,开始了高中三年的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