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报

善良诚实有回报,贪心吝啬终害己!

元朝初期,江西某县有一个卖菜的农夫,凌晨担着菜前往集市卖,半路上忽然捡到一捆钱钞,一共是十五贯,里面有一张五贯面值的钞票。这位农夫便花二贯钱买肉、三贯钱买米,放在担子中,也不再卖菜了,直接担着回家。

他的母亲见他没有卖完菜就回来,很奇怪!农夫将路上捡到巨款的经过告诉了母亲。

他母亲听后,非常生气地说:“你这不是欺骗我吗?纵使有遗失钱钞的人,也不过丢失一两张罢了,哪有丢失一捆钞票的道理?你莫不是偷来的吧?”

农夫争辩说自己是捡到的,不是偷的!

母亲说:“你如果真的是拾到了,就应该把它还回去。”

农夫有点舍不得,不愿意送回去。

母亲再三教导劝诫,儿子就是不听从。

最后,母亲发怒说:“如果你回去不归还失主,我就到官府告发你。”

农夫没办法,委屈地说:“捡到的东西,我要归还给谁啊?”

母亲说:“你是在什么地方捡到的?你就应当到原来拾到钱的地方去等候失主。

等到有失主来寻找,把钱还给他就行了。”

母亲看到儿子很不甘心的样子,又告诫说:“我们家一辈子都没这么多钱来买这么多米和肉。一下子突然得到这么多钱财,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拿到手里,肯定会灾难发生啊!”

农夫只得带着钱前往拾钱的地方,果然有寻找失物的人来了。

卖菜农夫是个老实本分人,听对方说丢了钱,也不问对方丢了多少钱,只是直接说:“你丢失的钱,我捡到了,现在还给你吧!”

旁观的人都让失主拿出一部分钱来酬谢农夫。失主却吝惜自己钱财,反而说:“我丢失了三十贯,现在还少一半,肯定是你拿走了!”

农夫一听,对方不但不感谢,反而污蔑自己贪钱,真是好心没好报!气愤之余,和失主争辩起来。双方争执不下,各说各有理。有人把这件事报告给了官府。

县令叫聂以道,他先询问农夫捡钱的过程,觉得他的话比较可信。接着暗中传唤农夫的母亲,和农夫所说相同,聂以道心中有数了!

聂以道最后询问失主,失主坚持说丢了三十贯。

聂以道不动声色,却命令失主和农夫各自写下承担罪责的担保文书,失主确认丢失了三十贯钱,农夫确认捡到十五贯钱。

聂以道拿着两人的担保文书说:“这样看来,事情就很明显了!农夫所拾到的钱,并不是失主所丢失的钱钞。这十五贯是上天赐给贤德母亲养老的!”

聂以道说完,把钱判给了农夫。

当时,几乎所有旁听聂以道判决的群众,没有不称赞聂以道的!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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