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夜雨,白天也未见晴朗,像个一直吃不到糖果闷闷不乐的小孩,然而这种坏天气最适合看那种精致俏皮的爱情小片。
比如彭浩翔N年前拍的《志明与春娇》,就算抽出人生两小时投入到电影的世界里,也不觉得可惜。
电影有个镜头到现在都犹记:杨千嬅一头亮晶晶的紫色短发,被风吹得乱飞,她和余文乐两个人安静的抽烟,光线打在他们的头顶,一束光慢慢铺满全身的画面。
整部片子,两个人从头到尾都好有feel。
短短的七天里,两个人身上发生的事好比别的情侣认识一年的时间,这么戏剧化的安排却没感到丝毫脱离现实,真实得戳心,彭浩翔讲故事的功力是有的,电影把都市男女寂寞又不甘寂寞的味道拍了出来。
春娇和志明的爱情从便利店开始发芽,那是春娇第一次见到张志明,一个喝醉了的张志明,春娇对他的好奇心在那时埋在了心底。
第二次见到张志明,是大家聚在巷口一起抽烟,其中有人八卦张志明和前女友的事,大家说完八卦张志明来了,春娇正面遇到他,一个清醒的张志明。
两个人在一起很合拍,像是认识多年的老友,一同看着空中乱飞的塑胶袋发呆、深夜里在街上聊天打趣、饶有兴趣的看着蜗牛趴在栏杆上、假装自己是外国人拿巡警开涮;这些琐碎的日常是他们在一起的证据,是心动时刻的碎片。
春娇和志明的爱情,他们的故事俗气但不平庸,和陷入爱情迷宫里的那些男男女女一样,有困惑也有快乐。
喜欢一个人就像加热的黄油,是被融化的温柔。
春娇有哮喘却还是抽烟,哪怕是全香港都在戒烟的时候,她还在抽,只因当初喜欢的人抽烟所以自己为了接近对方才抽烟。
在酒店开房间,春娇在厕所洗澡,张志明坐在床上与她聊天,突然意识到对方好久没回应,原来春娇的哮喘犯了,志明决定两个人一起戒烟,他为了春娇可以改变自己。
喜欢一个人,你就会为她/他做很多事,甚至放弃自己的嗜好,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另一个对方。
喜欢一个人,你就会变得越来越像那个人,那些在爱情里没有变成彼此的人,不过是爱自己胜过爱对方,过于坚守自我罢了。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了,你就会留有对方的气味与习惯。
爱上一起走过的街,一起吃过的肉酱意粉,一起抽过的同一个牌子的烟,哪怕把干冰倒进厕所这种幼稚的事,和喜欢的人一起做也觉得有意义。这些看似不可理喻又天真的行为,是你当年为爱情发的疯。
志明与春娇的爱情,宛如一场永远不会停止的战争,男女间的试探、暧昧、相守,纠缠不开又难分难舍,和红尘里的有情人那样,不只是一个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