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君成悦
一段朝暮的花开,一段刻骨铭心的过往,时光河水里的浅唱低吟里,一直有你。
——题记
01
认识苏铭是在大四那年。那时即将毕业的我,除了毕业论文外,无所事事。
我是超级学霸,毕业论文对于我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所以,顺利考完研后的那段日子,是我最轻松的时光。 每日睡到自然醒,醒来已经是中午的时间。
洗漱完毕,吃过午饭,我一如既往地抱着喜欢的小说去上自习。因为,那是我唯一的消遣方式。
我不爱看电影,不喜欢逛街,像我这样,从上大一开始就只想着考名校的研究生,以改变命运的女生,舍不得在这些事情上多花一点时间。
如此,大学四年,我甚至活得不像个女生。我不知道什么叫LV,不懂什么是兰蔻,恋爱史为零,我的世界里简单得就像一张白纸,只有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
对此,室友方芳经常笑话我,说我这样的处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但这并不是对我的夸赞,这句话的还有弦外之音,而我自然懂得她的鄙夷。
对,方芳说我读书读傻了。可谁说不是呢? 从大一时候的200多度的近视眼,到大四已经五百度了,视力几乎每一年加深100度。以致在我摘掉眼镜后,看谁都是自带美图秀秀里的磨皮功能。
02
图书馆是我这样的文艺女青年的另一个临时的家,每天必去,而我正是在图书馆里认识他的。
大长腿,邪魅的小眼神,白皙的皮肤,干净的脸上两撇小胡须,有点像朱亚文,荷尔蒙满满爆棚。
我自认为自己是个性冷淡的人,对帅哥向来没有什么兴趣,因为我知道,再帅的男生,那都不是我的。
像我长得有点姿色,却一本正经的女生,只有有内涵的男生才能懂我的深度,体贴我的宝贵。
如此,大学四年,对于男生的示好,我一律视而不见。 但不知为何,在遇到他之后,我所有清高的底线都不攻自破。
那一日的春光明媚,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穿过图书馆明亮的窗户,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他站在角落里,手里捧着一本看似已经发黄的线装书,认真地翻阅着。
而那时的我在旁边的书架上,一本一本地搜查着,都没有找到我想要的那一本。
书籍的夹缝里,他的侧脸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像是言情小说里的高冷总裁。如此俊美,让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书架上,那一层的书很是偏冷,所以不多,都分别被我推到了旁边,留下一条更宽的缝。透过这条缝,他的脸完整地展现在我面前。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就藏在彼此不经意相对的眼神里。
我盯着他看的时候,他大概是觉得这本书不合适,欲要将它放回书架,所以正好回过头,发现我正盯着他看。
我不好意思地正要把眼神移开,却不想他朝我微微一笑。
他这一笑,令我的心突然加速地跳动起来。无法掩饰的小鹿乱撞,这种感觉从未有过。
03
听过那么一句话:“爱情就像倾盆大雨,冷不防地浇湿相互倾慕之人。”
借书登记台里,我和他几乎是同时把书伸给了图书管理员。
“你先来。”他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让人无法抗拒。而在说完后,他礼貌性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回以微笑,转身离开。
本以为我和他的故事就这样告一段落,却不想过了几天,我在校园网上收到了他的私信。
私信里,他以读者的身份,赤裸裸地盛赞了我在平台上发表的文章。
我喜欢写文,这是众人皆知的。我日日与书籍为伴,与文字结缘,很是开心。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那个就是他,结果他绕了好大一个弯子,让我猜来猜去,猜到我快放弃他这样一个读者时,他才以“图书馆”三个字提醒了我。
我们的聊天就这样开始了。而在聊天中,我知道他是化工学院的理科生,但却和我这个中文系的女生一样,喜欢文学。
除此之外,他已经拿到美国某个大学的研究生OFFER,也和我读研一样,九月份开学。
说实话,我是个文艺女青年,在所有谈情说爱的方式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网上热聊。
那段时间,我像是着了魔一样,每到晚上,就会不顾熬夜的代价,和他在网上海阔天空地聊着。
每天最开心的事情自然是他上线的时候。遇见他,我从不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甚至我们会一起在网上玩游戏,在游戏里扮演夫妻。我们所做的一切,如同恋人一样。
在感情里,他不算含蓄。聊了几天之后,他说他喜欢和我聊天的感觉,也因此多次邀我出来一起看电影或者共进晚餐。
都说人是平衡的,在文字里热闹的人,于生活中其实是安静的。事实上,日常的我,即使在很熟悉的室友面前,说话都不会超过二十句。
所以,我害怕真正在现实上接触后,我们都会失去了在网上深聊的亲密无间。如此,我一再拒绝了他。
我说:“咱们俩就这样吧,这样在网上聊得挺好的。再说,咱俩又不是没见过。”
他发来了一个无奈的表情,随后说:“这样有点可惜,因为我们的时间都不多了,以后你去了北京,我去了美国,咱们想见都见不了。”
而最后,在他的几番邀请后,我最后还是决定和他从网上转到现实。
04
那一晚,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学校的咖啡厅门前,我在室友方芳的帮助下,几经打扮,一袭白色的长裙,出现在他面前。
讲真,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正式地和男生约会。我向来清高,看不上同龄的男生,我总觉得追我的那些男生很low,总幻想着一两顿饭,就能牵上我的手,或者和我上床,然后到处和别人显摆,说自己泡到了中文系的才女,以此满足他们内心丑陋的虚荣心。
我在性方面很是谨慎,在这个只有幼儿园里才能找到处女的社会里,我就是奇葩。
那晚, 我画上了精致的清新妆容,这让原本就有点姿色的我,看起来更加青春靓丽。
他看着我,一两分钟才回过神。
我问他怎么了,干嘛这样看着我。
他摇摇头说:“没什么,你这身打扮,挺好。” 我微微一笑。
“想吃什么?今天你生日,我请你。” 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今天真的是我生日。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
他说:“你的QQ号资料名称出卖了你。” 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这的确是真的。
我没有过阳历生日的习惯,所以并没注意这一天已到了我的生日。
我说:“我是寿星,应该我请你, 地方你来选。”
“这不行,铁定我请你,我是男生,我约的你,哪里能让你破费。” 我执拗不过,只好答应下来。
他说,那上车吧。他指了指旁边的那辆自行车。
他的自行车是偏运动类的。由此看来,他的确如同网上聊的一样,是个爱运动的男生。
他曾给我讲过他经常在暑假里骑行多省的故事。听得我这个体育盲,无比佩服。
我把裙子別好,怕裙角卷到车轮里弄脏,侧坐在他的自行车座上。
晚风习习,昏黄的灯光拉长我们的身影。因为怕摔跤,我的手轻轻地扶住他的腰。
“抱好,我骑快一点,去晚了,那里的好菜就没了。”他的手背着腰,反过来抓住我的手,将我的手紧紧贴近他的腰上。
那一刻,我似乎闻到了幸福的味道。我确定,那就是幸福的味道,甜甜的,洋溢心间。
后来,我们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西餐厅。
我说:“选这么高档的地方,不怕我吃得多,宰你啊。”
他摇摇头,说:“随便宰,今晚我都是你的。”他很不害羞地说了这句话,而此时我脸颊绯红如霞光,心脏狂跳不已。
05
咖啡厅里,柔和的灯光下,他很绅士地替我夹着菜。
“嘴巴伸过来。“他切好一块牛排示意我把脸凑过来。
而有了前面的搂腰后,接下来的一切自然顺理成章。
吃完晚饭后,他提议和我去散步,而我没有拒绝。
他把车放在咖啡厅前后,我们沿着附近的河道,慢慢地走着。
河道上的那艘破旧的石船上,习习晚风吹动着我的长发,我裙角飞扬,轻闭双眼,静静地感受着这一刻的美好。
突然,他用双手轻轻地撩开贴在我脸上的细碎头发,随后,从后面抱着我,而我没有拒绝。
随后,亲吻,拥抱,从额头到双颊,轻怜密爱,如酥如麻。
慢慢地,他的手顺着我的裙子一步步地往上走,动作如此娴熟,这让我觉得他一定是久经沙场,并不像他说的那样,只谈过一次恋爱。
这是我的初吻,吻得如痴如醉。那一刻,河道里来来回回散步的人群里,其他人都成了大屏幕的背景,主角只剩下我和他。
而我,也因此想到了永恒。我想,可能爱上了他,也可能只是受情欲的牵绊。
“现实中,你比网上更美好,我很喜欢这种感觉,你呢。” 我点点头,表示默认。
他的手在我身上游离,而我没有拒绝。
随后,他说:“我们去找个房间吧。”我点点头。
回到了咖啡馆拿了车,我们就这样心照不宣地往宾馆方向走去。
一路上,他的手很自然地搭在我的腰上。我们 像是男女朋友一样,亲密无间,走几步,又停下来吻一下。
“我想做一个公主,可以永远这样被王子一直搂着。”我说。
他没有说话,而我们都知道,过完那一夜,明天就开始正式离校了。
想到这里,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一阵酸痛,如针似刺,扎在我的每一根神经里,而我也随着心痛愈渐清醒。
快到宾馆,我的脚却迈不动了。并不是因为路程稍远,而是不知为何,我的恐惧感愈发真实,它在敲击我的内心,不停地警告我,不可以。
我没有过恋爱,我第一次真正接触一个男生是在毕业的前夕,而过完这一晚,我们即将各奔东西。
用一晚的疯狂,换一生的回忆,究竟值不值得,我自己都不清楚,但在贞洁面前,我必须保持清醒。
06
“我想先回宿舍拿点东西。”我停下来,对他说。
“不用吧,马虎一点没关系。”他说。 他最后还是说不过我。我很执拗,只要坚持的东西,谁都改变不了。 而他似乎看出了我的恻隐之心。
“你害怕我不会对你负责是吗?”他问。
“不,我只是没有做好准备。”我回答。
“如果你愿意,我不去美国了,去美国本来就不是我自己的意愿,那是我父母的意思,我在网上跟你说过,你知道的。”
“不,你父母不会同意。”我说。
“连自己的人生都要掌握在父母手里,连自己的爱情都要受现实左右,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神情没落,失态片刻。
都是成年人,都知道这其中的利弊。他的这番话,也不过是一时的气话。哪有一个男人还没真正得到一个女人,就能说爱她,就可能为她放弃辛辛苦苦得到的成绩。
在网上说好的,一辈子拥有你这个朋友的话,遇到现实的关卡,承诺不过苍白无力,甚至是自欺欺人。
“对不起,我想回去。”我说。 话题到了这里,画风已经渐渐地变冷。
“抱歉,是我冒犯了你,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走,这会不算晚。”最后,我还是固执地往回走。
他没有追上。那一夜。我一个人走在人烟渐渐稀少的大街,眼泪如珠似线,弄花了妆容,滴落丰满的胸前。
而怕他回头看到我的失落,我躲在街角转弯处的角落里,蜷缩起来,一直拷问着自己。
那一刻,我如果回头,也许会像他说的那样,可以为了我留在国内,王子可以一直搂着公主的腰,牵手在浪漫的河道里散步,亲吻,拥抱,在明灭的灯影照射间,旁若无人地探索着对方的身体,一遍又一遍地说着我爱你。
可是,我终究没有勇气去爱,也许害怕如此轻易得到的爱,也会轻易地失去。
我的初次,或许只能留给可以和我厮守一生的男子。 而这个男子,不会是他。毕竟,毕业季即分手季,看过了太多的分道扬镳,害怕深陷进去,会爱得不可自拔,却又要承受中国和美国几万公里的距离。
我们的爱始于寂寞,终于现实。而一个人害怕孤单,两个人害怕辜负,不如在辜负之前,了断思念。毕竟,寂寞的时候没有资格谈爱情。
第二天,我再上网时,决绝地把他拉黑。拉黑前,他的头像一直闪烁着,他在给我留言,但我还是没有勇气打开。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残忍。
后来,毕业离校时,我们也没有互道分别,就这样,像两条平行线,不再有交集,慢慢地淡出彼此的视线。
多年以后,再想起和他的这段无疾而终的爱,还是会有那么一丝伤感。
我想,如果那时的自己再勇敢一点,给自己一个爱的机会,给他一个承诺的机会,会不会是另外一番人生。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爱情亦是如此。
彼时,窗外春风怡人,迎面吹来,温暖得如同那一晚上的风。
“再勇敢一点点,我就跟你走……”收音机里,S.H.E的《恋人未满》传入耳畔。
我,想起了他,很想很想,不知道大洋彼岸的他,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