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用第一人称来写比较简单。
A.小张
“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
为什么林冬不喜欢五月天呢?我好想和他去看3DNA。我从图书馆出来,哼着歌回宿舍。初夏的阳光就是恋世,迟迟不肯下山。
不过没关系,我陪他去看周杰伦演唱会好了。昨天我拿这几个月省下来的生活费买了两张票,打算今天给他一个惊喜。一想到等会儿要拿给他,就高兴得手心都出汗了。我好喜欢好喜欢他,大概...跟五月天不相上下吧,可他觉得五月天从歌到人都太土了。
喜欢一个人是顶高兴的事情,看他打球是高兴的事,跟他接吻是高兴的事,为他省钱也是顶高兴的事。室友说我总是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搞不好林冬也不拿我当回事。怎么说呢,我觉得我高兴就好。
林冬是个大帅哥,我走在他旁边像古时候才子的小书童。我觉得这是用买彩票中头奖的运气换来的,大一暗恋到大四,总算等到他跟前女友分手,鼓起勇气表白之后竟然成功了,如果当下另有佳人来配,说实话我也只会悄悄消失。林冬总是笑我傻,我也傻得很高兴。就快毕业了,从宏观到微观的离别贯穿着校园,许多事心照不宣,别提起,别提起罢。
要去送票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为什么我的心...”
B.小韩
“My girl, my girl,where will you go...”
何小小车祸躺在医院里一个月,我的头发几乎白了一半。前六天,我始终不敢相信是活在现实里。第七天,她醒了。当时我正在给她擦脸,她的眼睛开了一条缝,我的心骤然一紧,轻轻地唤了声“小小”,她居然笑了。我哑然无声,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几近崩溃,不知该怎样告诉她下半身截瘫的现实。小小一直是个很淡泊的人,对人,对事,对自己。我在她出车祸前没觉得我们有多相爱,直到我赶到医院,看到她躺在病床上,以为她永远离开我了,才意识到她早已经变成了我的一部分。
我决心照顾她一辈子,然而一个月下来,我已形销骨立。小小看上去比我坚强,总是轻轻地告诉我没关系,还是先休息一下吧,没关系,她会好起来,却掩不住第二天早上浮肿的眼睛。我每天往返单位和医院,有时候不知不觉就站过了好几个红灯。秋分叶落,太阳暮沉朝升,一切就像在放慢动作,一辈子怎么也望不到头。
我一直都盼着梦醒,回到我们一起租的小房子里,早晨起来给她倒好一杯温水,晚上洗完碗桌上摆着切好的水果。我们都还是好好的,小小穿着长裙子,编着麻花辫,走在我前面,转身来拉我的手。其实这才是梦吧。
“I'm going where the cold wind blows.”
C.小王
“没有人在热河路谈恋爱...”
今天下班步行回家,大约需要50分钟,解放路的车堵得像墙。
下班回家的过程属于我自己,而到家又是一个世界。我会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听听歌,甚至哼哼小调,仔细看看周遭的色彩。没有人在解放路谈恋爱,其实我觉得没有人在这个地球上谈恋爱,每个人只爱自己。我老婆爱自己,我也只爱自己。当然有不那么爱自己的人,迟早悉数自动死去。路边蹦蹦跳跳放学的姑娘,让我想到桐桐。女儿出生的时候,我很激动,决心给她全部的爱和温暖。然而这种热情在一个月内就消失殆尽,令我沮丧不已。桐桐很可爱,我看到她很欢喜,但也并不能让我爱她胜过爱自己。
我拐进便利店买了包烟,打算在路上抽个够,这样也不用污染家里的空气,更不用被家里的口水淹没。然而我突然意识到自由的时间之少,不到全天的1/24。路边的树都在笑我,即便是1/24,也不是真正自由的。一个女孩低头看着手机路过,突然笑起来,像一朵小雏菊。年轻如此美妙,总有用不完的明天。我当然羡慕,所以也偷偷研究过男士保养品,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后来发现男人年纪大了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某些功能也没有衰退的迹象,每天周而复始,每月周而复始,每年周而复始,LOOP。
迎面一阵风来,稍许有些凉。我拉上衣服拉链,深吸一口烟,感觉烟咻地冲进大脑,给我带来一阵愉悦。左脚一阵滑腻——“Holly shit!”——踩到一条狗屎。我抬起脚在树上蹭鞋底,狗屎运到底是好运还是厄运呢?
过了这个红绿灯就到家了,我把烟头在垃圾箱上一按然后丢了进去,因为我记起我老婆说不能随地熄烟——没准她正在阳台上看着呢。接着我不禁产生了疑问:为什么我们都爱着自己,却总活给别人看?
“...总有人在天黑时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