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原来曾经结婚的前提就是不许逼迫吃的某样东西,会在多年后自己爱上。

原来结婚并不一定是嫁给爱情。

原来不爱的人在朝夕相处多年后后会变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原来习惯了就很难戒掉。

原来上半身和下半身可以分开,

原来性和爱可以相提并论。

原来初恋,始终是最爱的那个人,始终是那颗朱砂痣。

原来,爱一个人可以很久很久……

以上仅是我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感想,比较浅显,或许多年后再读会有更加深层次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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