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学校听课,听到一个小故事:
女孩季娜的祖母病重,季娜想给祖母采一朵鲜花,让祖母能在病中得到一些快乐。但是,时值寒冬,到哪里去找鲜花呢?
学校暖房里有许多菊花,其中最美的一棵是全校师生极为喜爱的那朵蓝色的“快乐之花”。季娜一心想着病重的祖母,忘了学校的一切规定,大清早便走进暖房,采下了那朵“快乐之花”。正在这时,一位最爱护花的教师走进了暖房。他看到季娜手里的菊花,大为吃惊。但是,他注意到孩子眼里那种无邪的、恳求的目光。问明情况后,这位教师感动地说:“季娜,你再采三朵花,一朵给你,为了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另两朵送给你的父母,为了他们教育出一个善良的人。”
这是一位女教师用来教育学生的德育故事。故事中的季娜出于亲情驱使,把公共财物拿回自己的家中。教师发现了,不只不加以教育与阻止,反而认为这是有爱心的表现并加以奖励。讲故事的女教师觉得这是心灵鸡汤,笔者却觉得更像是穿肠毒药。因为,一个正常运转的社会里,除亲情外,还应该有一些高于亲情的东西,比如正义、法律……。
《韩非子·五蠹》里有个小故事,鲁国某人跟随君主出征,每次一上战场就逃跑。孔子问他原因,他说,我死了就没人孝养年迈的老父亲了。孔子一听,嘿。这是大孝子啊!便表扬他,推举他做官。
在鲁国,逃兵受到奖赏!孔子奖励逃兵,那这仗还怎么打?那个士兵没有父母?大家都去尽孝,鲁国怕是只能屡战屡败甚至亡国了。韩非就不无讥讽地说,战场上,所谓父母的孝子,便是国家的叛贼。
战争中更需要勇敢而不是孝心,维持一个学校正常运转的应该是秩序而不是亲情。亲情再重,也只能局限于家庭与亲友之间,不能因为亲情去占有公共财物。同样,维持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也不能只是伦理道德,还应该有高效而严密的司法体系。作为一名教师,本应该让孩子们懂得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但讲故事这个女教师的教育理念,把亲情凌驾在一切规则之上,破坏公共财物反而受到表扬,认为这是人性中闪光点。社会脱离不了人治的怪圈,不能说与诸如女教师之类的意识形态没有半点关系。
如果一个国家,把“善良”、“亲情”做为最高的道德准则,那我相信这个国家永远都不会产生法制社会。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人都可以举着道德的大旗,标榜自己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孝敬父母、让老婆孩子生活得更好一些。
当然,《韩非子》只是用孔子来做喻,故事中的孔子未必就是孔子本人。我也相信女教师绝对没有任何不良动机,她有的只是“神圣的单纯”。据说捷克的宗教改革者扬·胡斯于1415年被处火刑时,看到一位老妇人虔诚地拿一块木柴添加到火刑柴堆上,他于是感叹:“哦,神圣的单纯”!
孔子曾说,好仁不好学,其敝也愚。教师认知就有限,学生又如何辨别是非,不把学生教成脑残已是万幸。也难怪孔子感叹:人在年轻的时候不努力学习,到老了没有东西可以教给下一代,真是件可耻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