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身素衣—陆小曼

翻阅完陆小曼所著《吾愿生生花里住》一书,发现陆小曼是一位极具才情的女子,假设没有遇到徐志摩,她会不会过得更加娇艳些,像唐瑛做足一辈子的美人,平凡而自然地老去,不必轰轰烈烈,不必繁华过后苍凉对比。只安心守护王庚一人,继续淡淡喜忧,慢慢舒展才华。

她家世、才貌样样优裕,可谓生在富裕乡,唯爱情不顺,因心高气傲,不甘过着“夫贵妇荣”的无自我生活,一遇那追求“唯一灵魂之伴侣”的徐志摩,才懂爱情的滋味,既甜蜜又担忧,更多的是纠结。从她的多篇日记中可看出,徐志摩旅欧出走,是为二人冷静思考爱情何去何从的无奈之举。她不想屈服于亲友的劝慰、世俗的眼光,但现实的巨大压力令她痛苦不堪。她曾想遵从母命,与徐断绝往来,但爱情却使她拥有更多勇气,冲破一切阻力。她本体弱多病,为了跟徐结婚,竟将与王庚所生孩子打掉,致使落下终身病根,且又因着着多愁多病之黛玉身,吸食鸦片,与翁瑞午苟合。她本可以做一闲适的贵妇,过波澜不惊的幸福生活。然则,为了爱情,她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名誉、健康皆无,因了这爱情,世人将一片烂漫追求活出自我精彩的她,置于不道德的秤杆上评头品足,以至非难。与徐结婚后,她得不到徐家人的认可,甚而在徐母病逝后,徐父竟不让她出席葬礼,葬礼中所有的一切皆由徐的前妻、徐父的干女儿张幼仪主持,这无疑是对她的极大否定。心高气傲的她,思想前卫新潮的她,所作所为自然不讨徐父徐母欢心,不懂操持家务,不懂节省尽责,不懂与周围的亲友搞好关系,我行我素,挥霍无度,致使与徐的婚姻生活也爬满了虫豸。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幸福,却充斥着不理解、不支持、怨念、自然不会好。徐对她是宠爱有加的,但赚钱的速度永远赶不上她花钱的无度。即使她不快乐,也不能在烟榻中,灯红酒绿中麻痹自己,图个及时行乐。若她是慧心如兰的女子,懂得自己的理想抱负,随他一同在北京结交文艺名流,即使那是她的伤心地,亦可从头开始,以才智赢得尊重与认可。若她温暖如棉,懂得慢慢融化二老的偏见,以勤勉恪守为人妻为人媳的职责,亦会赢得老人的真心疼爱。

我为她可惜,因她本握有一手好牌,却输了。不可多得的才华,却因爱情而毁,落了个素衣下场。爱情里,她是自私自利的,不懂得经营爱情,即使遗文编就答君心,但斯人已去,徒留悲伤,何苦憶。在我看来,在那段关于三个女人的爱情里,张幼仪是笑到最后,林徽因次之,陆小曼输得最彻底。

当然,爱情里的对与错,只有当事人最有发言权。旁观者如我,只是发表自己的一点点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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