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是浅薄的,我一向如此认为,人们常说的“此处无声胜有声”大抵便是这种心情了。文字又是伟大的,无论你经历了什么、发生了什么,只着一“情”字便可以道得清感情、心情、事情等等人们自知或者不自知的感觉。人类是简单的,即使它们自封为万物之灵,却也无法摆脱生老病死的自然轮回,看不破生存繁衍的红尘业障;人类又是复杂的,即便是六岁孩童,便也知晓什么是善恶黑白、人情冷暖,即便是庶民黔首,多少也懂得什么是礼仪忠孝、家国天下。我们的圣人孔老夫子曾经说过男女之间要“发乎情,止乎礼”,并且指出来作为君子,一定要“慎独”,即是教导我们大家要和自己的原始兽性做一些日旷其久的斗争。
然而人类是简单并且复杂的,那么自有人类而产生的“情”又岂能由“发乎”来定义,以“止乎”来捕捉?单论“情之所起”,便有爱情、亲情、友情之分,再单论其中的爱情,便又有日久生情、一见钟情之分。若是再算上现如今人们所津津乐道的“灵魂、与肉体”之论,那更是组合复杂,理论高深,虽情圣亦不可尽矣。再谈起“一往而深”更是有两情相悦之分、独守空窗之分、求而不得之分、萍水相逢之分。
然而人类是复杂并且简单的,作为动物的一类物种,虽然经历了大约一万年的时光,但是人类依然残留着动物身上的习性,比如对于配偶的统治权,以及领土的宣誓权。在古代,原始的人类为了这些东西发动了一次又一次惨烈的战争,于是后来的后来,人们开始约定——一个女人只可以稼一人为妇,然而这种只断绝“货源”的方法并不能阻止男人们血腥而又疯狂的掠夺女人,就好像禁毒只抓吸毒的,却对贩毒的不闻不问一般。后来,又这样的经过了一段时间,又经历了无数次的有老婆的和没有老婆的人的相互争斗之后,人们终于妥协——一人只可娶一人为夫,一人只可稼一人为妇。
然而,就像是我国刑法严峻但是却依然有人豁出命去贩毒一样(我绝无为毒贩子开脱的意思,贩毒的逮到就可以枪毙了),即便人类建立了庞大而又健全的伦理体系,并且将之合法化、国际化,却仍然有一些人贼心不死的徘徊在道德的边缘,他们相信爱情是一朵花,只管去开放便可以了,即便它生于污泥地里、即便它不被世人所认可。他们把生命活成了他们想要的样子,他们像一朵罂粟一样艳丽而又肆无忌惮的开着,纵使一夜春风,便也凋零了漫山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