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写作的艺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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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灵派三袁兄弟在十六世纪末叶建立了所谓“性灵派”或“公安派”(公安为袁氏的故乡);这学派就是一个自我表现的学派。“性”指一人之“个性”,“灵”指一人之“灵魂”或“精神”。

文章不过是一人个性之表现和精神之活动。所谓“divinc afflatus”不过是此精神之潮流,事实上是腺分泌溢出血液外之结果。

书法家精神欠佳,则笔不随心;古文大家精神不足,则文思枯竭。

昨夜睡酣梦甜,无人叫而自醒,精神便足。晨起啜茗或啜咖啡,阅报无甚逆耳新闻,徐步入书房,明窗净几,惠风和畅——是时也,作文佳,作画佳,作诗佳,题跋佳,写尺牍佳。

凡所谓个性,包括一人之体格、神经、理智、情感、学问、见解、经验、阅历、好恶、癖嗜,极其错综复杂。先天定其派别,或忌刻寡恩,或爽直仗义,或优柔寡断,或多病多愁,虽父母师傅之教训,不能易其骨子丝毫。又由后天之经历学问,所见所闻,的确感动其灵知者,集于一身,化而为种种成见、怪癖、态度、信仰。其经历来源不一,故意见好恶亦自相矛盾,或怕猫而不怕犬,或怕犬而不怕猫。故个性之心理学成为最复杂之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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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灵派主张自抒胸臆,发挥己见,有真喜,有真恶,有奇嗜,有奇忌,悉数出之,即使瑕瑜并见,亦所不顾,即使为世俗所笑,亦所不顾,即使触犯先哲,亦所不顾。

性灵派所喜文字,于全篇取其最个别之段,于全段取其最个别之句,于造句取其最个别之辞。于写景写情写事,取其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头之情,自己领会之事。此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头之情,自己领会之事,信笔直书,便是文学,舍此皆非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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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林黛玉谓“如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却使得的”,亦是性灵派也。

性灵派又因倾重实见,每每看不起辞藻虚饰,故其作文主清淡自然,主畅所欲言,不复计较字句之文野,即崇奉孟子“辞达而已”为正宗。

文学之美不外是辞达而已。

此派之流弊在文字上易流于俚俗(袁中郎),在思想上易流于怪妄(金圣叹),讥讽先哲(李卓吾),而为正人君子所痛心疾首,然思想之进步终赖性灵文人有此气魄,抒发胸襟,为之别开生面也,否则陈陈相因,千篇一律,而一国思想陷于抄袭模仿停滞,而终至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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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文学有圣贤而无我,故死,性灵文学有我而无圣贤,故生。

惟在真正性灵派文人,因不肯以议论之偏颇怪妄惊人。苟胸中确见如此,虽孔孟与我雷同,亦不故为趋避;苟胸中不以为然,千金不可易之,圣贤不可改之。

真正之文学不外是一种对宇宙及人生之惊奇感觉。

宇宙之生灭甚奇,人情之变幻甚奇,文句之出没甚奇,诚而取之,自成奇文,无所用于怪妄乖诡也。实则奇文一点不奇,特世人顺口接屁者太多,稍稍不肯人云亦云而自抒己见者,乃不免被庸人惊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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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灵派之批评家爱作者的缺点。性灵派之作家反对模拟古今文人,亦反对文学之格套与定律。袁氏兄弟相信:“信腕信口,皆成律度”,又主张文学之要素为真。李笠翁相信文章之要在于韵趣。袁子才相信文章中无所谓笔法。黄山谷相信文章的词句与形式偶然而生,如虫在木头上啮成之洞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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