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不出我有多高兴能再见到他,我想他看到我并不不高兴。
“喂,是那个年轻的阿特尔斯坦吗?”他一走近就喊道。“表哥,跟我来,帮我把马抬起来。”我已经从雅茅斯骑马出去了,我今晚打算睡在这儿。”
他说话的腔调是伦敦式的,后来开始在诺福克上流社会流行起来;但是我不能模仿他的演讲,所以把它写下来,就好像它是简单的英语一样。
我飞快地跑到马前面,在我表弟到来之前,院子的门已经开了。
我父亲一听到这声音,就走出门外,当他看到鲁帕特黑黑的脸时,并不高兴地看了看。然而,他是一个永远也关不住自己的血的人,他友好地向他打了个招呼。
“唔,鲁帕特侄子,你回到英国多久了?”他问他,马刚一进门,他就给他喂了马。
“我还不到一个月就着陆了。”我的表弟[Pg 6]回答道;“但是在雅茅斯,你离我这么近,我不能容忍骑马过来和你共度一夜。”
这时,我们进了屋子,母亲在大厅里迎接他,她做得非常好;虽然他不是她的亲戚,但我相信她比我父亲更爱他。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她身边有谁是她不爱的呢?就连那些认为我父亲是个固执的独立人士的人,也对我母亲怀有好感。我母亲似乎不懂得宗教上的差异,除了基督教和异教徒。本文由http://www.dddte.xyz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