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 三大范式

一、第一范式

1NF是对属性的原子性,要求属性具有原子性,不可再分解;

二、第二范式

2NF是对记录的惟一性,要求记录有惟一标识,即实体的惟一性,即不存在部分依赖;

三、第三范式

3NF是对字段的冗余性,要求任何字段不能由其他字段派生出来,它要求字段没有冗余,即不存在传递依赖;


第一范式是最基本的范式。如果数据库表中的所有字段值都是不可分解的原子值,就说明该数据库表满足了第一范式。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数据项,而不能是集合,数组,记录等非原子数据项。简而言之,第一范式就是无重复的域。

满足第二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第二范式需要确保数据库表中的每一列都和主键相关,而不能只与主键的某一部分相关(主要针对联合主键而言)。也就是说在一个数据库表中,一个表中只能保存一种数据,不可以把多种数据保存在同一张数据库表中。

第三范式需要确保数据表中的每一列数据都和主键直接相关,而不能间接相关。简而言之,第三范式(3NF)要求一个关系中不包含已在其它关系已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例如,存在一个部门信息表,其中每个部门有部门编号(dept_id)、部门名称、部门简介等信息。那么在员工信息表中列出部门编号后就不能再将部门名称、部门简介等与部门有关的信息再加入员工信息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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