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学专栏】陈健
(22)
你被单位克扣工资了吗?
小王三步并两步,早早就来到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卟、卟、卟”敲了几下,就推门进去了
进门就气冲冲向办公室工作人员投诉
“领导你好!
我单位讲明每个月四千元工资的,
而现在才打三千六到我账户!”
小王称他单位克扣员工工资。
并扬言,仲裁办不出面处理的话,就告到法院去。
仲裁办工作人员让小王坐下来,递上了茶水,让他慢慢说清来弄去脉。
小王申述说,原来劳动合同签的每月工资4000元,发工资时,只给了他不到3600元。
仲裁办工作人员听完小王申诉后,一边帮小王续茶水,一边向小王要了小王单位的电话号码。
工作人员向小王单位财务人员了解情况,才清楚这个克扣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
前面已讲过,劳动岗位的报酬作为家庭劳动力的智商情商,作用于家庭使用权型生钱资产,即就业岗位产生的生产力的体现,它是家庭生产总值GFP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少年轻的家庭劳动力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只因为参加了社会保险,需他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
而这部分,正是家庭收入中非常必要的理财开支,它是保证家庭劳动力在年老时,失去劳动能力的保障措施。
为此,国家通过立法途径,出台了 《社会保险法》,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发放员工工资时,必须依法按一定比例扣下部分工资,缴交到社保费征收机构。
用人单位代扣的家庭劳动力的部分收入,就成为了“基本养老保险险个人账户”,由国家设立的机构进行管理。
国家把全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在保证养老保险待遇发的前提下,进行投资营运。
当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同时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中的单位部分。
另外《社会保险法》中,也为没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称为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制度。
这个就是你不理财,国家强制你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