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醒来,被一则“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的文章刷爆了,紧接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版本的评论文章或许公关文章都出来了。
这类文章的留言版内引来无数的围观,大家各抒己见,有替当事人喊冤的,也有站在CEO角度指责当事人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之前罗一笑事件。可能是由于现在公关炒作类的文章越来越多,大众对一件事儿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我们不去站在舆论的哪一边,只是从这件事来引申,而不是像辩论一样支持谁。
这件事,我把观点分为三类人;
第一,非互联网行业的人。非互联网行业的人,对互联网创业可能没有那么懂。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说,“万事具备,只差一枚技术”,很多的创业者必不可少的就是一名技术合伙人,所以互联网行业的创业主要涉及产品,基本都是少不了技术。而那篇文章的韩先生,想必就是从这儿起步的。
第二,互联网行业的普通员工.。对于这类人,大家基本都能达到一致的认同,那就是这个行业加班普遍偏多,如果让这类人去和CEO一起创业,二期是公司第二个人,那理应占股。
第三,互联网网行业的创始人,或早期合伙人。这一类人一般持有两种观点,一是创业初期拉的技术合伙人是公司的功臣,必须占股,并明确为合伙人。二是仅把技术合伙人当作高级技术打工者,给够薪资福利就OK。
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创业,技术合伙人或者早期的技术负责人对整个产品的上线是非常重要的。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产品的稳定,技术已经不再是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所以,地位也会有所下降,这个完全符合食事物发展的规律。
那篇文章里提到早期韩先生的薪水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中间给了一次奖金,如果此事属实,那我认为他仅仅是被当作了技术领导者,而非合伙人。
所以从这件事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你选择创业,在初期就应该把自己的角色定义清楚。如果是作为合伙人,要达成一致,毕竟创业九死一生,薪水拿的少也能接受,约定好有法律效力的期权配比。如果是作为公司请来的高级技术,那么不占期权,就要保障好自己的薪资待遇,减少日后的矛盾。
说到这里,想起了最近各大新闻报道的互联网行业的负面新闻,比如“程序员是青春饭”,“xxx公司在裁员”。我想说的是,任何行业,任何职业都不是一尘不变的,没有人规定你一定从事哪个行业,也没有人规定到了多少岁一定不能干什么。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两条腿走路,总有一款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