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转校了。
他来看我,中午要转两趟公交,做10几站地,给我带好吃的,陪我在教室坐坐,下午赶回去上课。
那时候他一米八,我一米五,那时候他站在路灯下,背着书包,影子被拉的好长。
那时候他打球,脚崴了,那时候……我们挺快乐的。
那时候,不明白为什么会吵架,现在也忘记了。
那时候还是分手了……
虽然分手并不那么体面……
记忆中仅留下了一串熟到烂的数字和一包绿茶味的清风面纸。
遇到他的时候我还不够好,可是却用尽了所有力气爱一个人。
但愿,他不会觉得太差。
从决定忘记他,一晃8年了,真的没有想起过,没有说起过
久到我觉得我们都老了……
来不及轰轰烈烈,可我爱他也不后悔。
现在,我足够好。
愿他也幸福。
−致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