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对于延迟退休有了最新回应,明确表示对延迟退休政策将小步慢提、逐步到位。这一表态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什么要“小步渐进”?此举是为补养老金缺口吗?会增加就业难度吗?发达国家有什么成功经验?对此,思客特别综合智库和学界专家的观点,为您详细解析。
延迟退休为什么要“小步渐进”、“女先男后”?
我们的主张是“小步渐进、女先男后,兼顾特殊”。只有小步渐进才符合社会公正的原则,因为如果法定退休年龄调整幅度过大,对当事人就是一种不公,小步前行则可以使每个人受到的影响基本一致,它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减少震荡。
“女先男后”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男女退休年龄相差太大,男性60岁退休,女职工50岁退休,女干部55岁,两者相差10岁、5岁。这么大的差距,要同步延迟退休将不利于缩小差距,也会使这一政策的调整波及全体。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会被“一刀切”
未来延迟退休政策中,应该继续坚持允许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保护性政策。特殊工种继续提前退休会导致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更少于其他职工,势必影响特殊工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应该增强雇主的责任,建议企业提高特殊工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同时养老保险待遇有保障。
——褚福灵(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延迟退休对青年就业影响有限
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一年延迟几个月,总体对就业影响有限,而且这种影响会分散到各个行业,因此对就业不会构成大冲击,也不会形成青年的就业难。实际上,有更多的年轻人就业是进入新发展行业,青年的就业机会主要还是取决于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但延迟退休对大龄劳动者特别是技能单一的大龄女性劳动者就业有一定影响,对此,需要开发更多的适合岗位,采取有针对性的就业扶持政策支持这些劳动者就业,也需要加强对大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郑东亮(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
通过延迟退休来补养老金缺口是本末倒置
我一直不赞成将延迟退休与养老金制度捆绑在一起,因为通过延迟退休来解决养老金支付难题的看法是本末倒置,也是有损社会契约精神、直接减损公民权益的做法。因此,尽管延迟退休对养老金制度确实会产生影响,但这种相关性只是根据前述诸因素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后产生的一个客观结果。即使因此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也应当按照长缴多得反馈于参保者。
就我国而言,截至2015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积累的养老战略储备金已超1.5万亿元,人社部公布的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亦达4万亿元,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还在逐年增长,局部地区的收支缺口只是全国统一的法定制度被地区分割所异化了的不良结果。因此,当前面临的问题不是基金不足,而是如何防止基金贬值的问题。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发达国家在延迟退休上有何成功经验?
一定要小步慢走早做规划,对逐步实施留出一个更多时间和空间,这个时间的跨度至少要包括等待期和调整期,你确定实施之前要有过渡期,让一些处于退休年龄边缘上的人有一个再选择机会。比如美国1983年就提出上调退休年龄,但是到2022年落实,前后有40年的跨度上调退休年龄。日本1994年提出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整个过程花了将近30年。我想中国退休年龄延迟需要去“小步渐进”,这样退休年龄的调整政策安排越早,退休者的利益受到影响就会越小,也会减少一些误解,减少政策推行的阻力。
——朱俊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
延迟退休应当与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的改革统筹推进,防止出现养老金“倒挂”,形成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以鼓励延迟退休。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做法。以美国为例,正常退休年龄是66岁,提前退休年龄是62岁,但提前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要打折扣。美国鼓励延迟退休,如果劳动者选择在70岁退休,每个月能拿到超额的养老金。
——褚福灵(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本期编辑:孙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