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住着4个小帅哥,我要去深圳上课,天天早出晚归,第一天就和他们约定:老师要7:40出门,你们如果磨蹭,我就送不了你们了。迟到、吃不了早餐就得自己负责任了。
第三天孩子们就睡过了,我去深圳,他们果然迟到了。
第四天集体7:10分就起来了,敲门把我叫醒,男孩子们梳洗完毕,背好书包,一边玩魔方一边等我,7:40分准时出门,吃早餐从容得很,我下了高速还等了20分钟才进的市区。
我问他们:“为什么这么早?”他们回答:“昨天迟到了,早餐没吃好先不说,最重要的是,少了好多个签名,损失大了!”所以不要再迟到了!
老师十分开心,在你们还是7岁、8岁的年纪,学习到什么叫“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经历是一种成长,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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