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蕾秋.乔伊斯

这是一本很早之前读过的书,很多具体内容已经模糊不清。我记得当初读这本书时拖了很长时间,当时很不理解这本书为啥销量那么好,明明也没写什么,后来可能慢慢地懂了,为何这本书如此受欢迎。

本书主要讲述了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突然想到这本书有点像之前出来的一部电影,叫《冈仁波齐》,讲的也是关于信仰的问题,不过我还没看。

信仰这个问题我觉得自己没得过多的发言权,毕竟感觉自己没得信仰,我不能完全理解那些心中有强烈信念的人。他们因为心中有信念,可以翻山越岭,可以跋山涉水,就算一路跌跌撞撞也要到达信仰的彼岸。

再说说文章的哈罗德,因为心中的信念,觉得自己只要一路走下去,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他所以他独自一个人,克服一路困难也要走到他朋友那儿去,这该是多强的信仰,多强的毅力啊,换我肯定是没有的。所以现在很佩服那些有信念的人,我觉得一个人就该️有信念,当他有了信念,生活就不会常常感到无聊,就算是一个人也不会感到孤独,就会有很多事需要做,生活随之也会变得越来越精彩。我还在努力寻求自己的信仰,我希望那一天来得不会太晚,然后带着自己的小信念,努力的去生活,努力的去做自己想做而一直不敢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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