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动物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文:幻亦痕

屋内弥漫着潮湿的气息,是很久没开窗造成的。键盘声断断续续,杨绛驳对着电脑里的空白文档打出第一行文字:

本文由杨绛驳所作,如若转载,请获得作者同意。

这行文字是他刷短视频看小说学来的。接下来他要写他人生中的第一篇小说了,他已经看到这篇文章震惊文坛,而他一炮而红的场面,他的眼前出现了久负盛名的一个个文豪,文豪们向他招手说,你也应该和我们一起!可他却不知道该写什么。

写小说的这个念头,纯粹是一时兴起——也可以婉转说是经过长时间的人生沉淀,然后迸发出来的念头。一是因为有作家说流氓都能来写文章,二是自己刚毕业没工作等面试整天呆在出租屋无事可做,与其在这个昏暗的小出租屋里随空气一起发霉,还不如写些东西挣点稿费糊弄一日三餐。出于这两个伟大的原因,他决定开始创作一篇伟大的作品。他的目标很明确,要写一篇严肃文学,影响一代代的人,涤荡读者心灵。但他仍不知道写什么,他也不太明白什么是严肃文学,但他暗下决心,自己要严严肃肃地写。

中正安舒,气沉丹田,他对着电脑大喊一声:“”莫欺少年穷!”灵魂在颤抖,那些都市爽文不是白看的,那些校园言情也不是白看的,那些东方玄幻更不是白看的!

他深吸一口气,顿时连放在键盘上的手也郑重起来,每一根被油渍浸润的发丝也文艺起来,每一口潮湿阴暗的空气也神秘起来。他确定了自己文章的主题——爱情。

爱情应该不能作文严肃文学的唯一主题,但严肃文学可以和爱情沾些边。毫无疑问,这个主题是有市场的,这世间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爱情,也诞生过无数对痴男怨女,那些痴男怨女会老的,但又会有新的痴男怨女诞生。尽管利己的人越来越多,把自己看成最重要的人越来越多,但难道他们心里爱情没有一丝丝地位吗?有的,当然是有的,只不过是他们不擅长表现而已。他看过一本书,叫《月亮与六便士》,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去追逐那月光,应该也有人弯腰捡六便士的时候,不忘抬头瞟一眼月亮。

人都是感官动物,用感官去感受环境的动物,眼睛看一看,耳朵听一听,皮肤体会一下冷热,总会喜欢什么,厌恶什么。再嘴巴动一动,神态变一变,又把自己想表达的信息传递了。苏文纨是动嘴巴和方鸿渐表白的,罗密欧是动嘴巴和朱丽叶表白的,灯火阑珊是看出来的,江娥啼竹是听出来的,感官之后,才有理智。写最煽情的爱情,给最痛心的结尾,笑中带泪,这就是好故事。

他边这么想边构思起故事线。但他突然发现尽管这些道理他都懂,却没有任何灵感。他的灵感就像原油一般顺着管道从脑海流出,但管道口却被一段故事封闭。

他想起几年前的下午,他和一个女生在操场。

女生哭着说:对不起,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回报你,我承认我也确实很迟钝,很自私,可我只会这样对你,如果你觉得你做这一切你很亏的话,请及时止损……

他弯下腰给她系上鞋带,没说话,再抬头时她眼泪已经干了,但她立马又哭了出来:我情绪其实很稳定,但是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你觉得我老发脾气,你如果不能忍,也请你想想为什么别人能忍,你就不能……你是不是觉得我和最初时候不一样?我为你改变这么多,你却还是不开心……

眼泪吞没了她的脸,一张脸又红又涨,他想牵起她的手,她早早躲开,她继续说:我知道,我老让你生气,所以我就不给你每天发晚安了,也不会天天找你让你生气了,好不好?

他想辩解,但一次次的争吵告诉他,自己不管说什么她都会哭得更厉害,也会装作不理解,不小心犯错的样子。他改变不了什么。

他笑着,看着她期待的神色——明明对方只是想你提出那两个字,你却还觉得可以挽救。

结果还是一样,几天后他的朋友找他,问他,你这事做的不对,怎么一直要求人家一个女孩子,最后还是跟人家提分手,她说她每天晚上都要哭的,因为你啊。

他一呆,问这是说的。杨绛驳的朋友瞪着眼,还有谁能知道这事,人家亲口跟人讲的啊……

后来她给他写了封信,第一行是对不起,第二行就是月亮与六便士的辩证,她说她只能选择六便士。杨绛驳那时候很疑惑:难道我还不如六便士吗?我可能不是月亮,但我连六便士也不值吗?

再后来他知道,月亮是那年的月亮,六便士是满地的六便士,别人觉得对不起你,也许就会把一切伪装得很好,宛若你的音容笑貌犹在,实则是盼你死了。他那年没有去捡六便士,后来他的故事里就没有六便士。杨绛驳觉得面对爱情,面对很多事情,这是种气魄,但后来这就是种另类,因为他毕业后猛然环顾四周,一圈人都在埋头捡钱,那么再在这个时候说什么月亮与六便士,就很不合时宜了。

回过神来的时候,手脚有些泛凉,汽车的噪音和楼上稀碎的细碎的脚步声让人心烦意乱,他毫不犹豫更换主题。他估计自己很难写出那些可歌可泣的爱情,关于这方面的感官已经麻木,表达僵硬,故事老套,结尾潦草,令人发笑。

他不知道有没有写故事的人和他一样,故事开始的原因是自己现实生活中的失败。他说过自己以后不会再相信爱情,也不会再相信眼泪,爱人先爱己,待人待物,先要给自己身上套一层膜,这样就不用怕被扎,心肠冷一点,行为少一点,心思多一点。

杨绛驳又深吸一口气,他告诉自己:不能放弃。就和考研一样,就和面试一样,从容地坚持到最后才能见分晓,哪怕他知道了失败的结局,也是坚持到最后才知道的。想必前两者,写作的试错成本也很小,不用花费多少日夜来跟几千人争一个名额,不用因为争夺失败背负什么永久性标签。

不能放弃,所以第二个主题马上浮现——亲情。杨绛驳摇摇头,脚底的人字拖左摇右晃。他很清楚他的父母为了他做了些什么,他是家中的独生子,父母结婚后生下自己,从村里租房子,自己能上幼儿园后去城乡结合部租房子,因为离村子最近的幼儿园和小学中学都在城乡结合部。他再大些,父母辛苦半生终于交得起附近楼房的首付,拼拼凑凑跟亲朋借上许多钱,一狠心一咬牙交了全款买房——按他们的话说,分期付款要二十年,一辈子总感觉欠人钱一样,不踏实。接下来几年父母省吃俭用,他的书包一口气都背了十来年没有换过,欠别人的钱终于在杨绛驳父母,以及父母的父母帮助下,还清了。

再后来他考上高中,上大学,便是处处都要跟家里要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村里人结婚早,刚过二十多就要结婚,于是他的父母自二十多岁起便付出自己的全部心血养自己长大,他们并没有什么事业,只有两个说不定就不属于他们的岗位。从自己第一次哭啼到第一次用筷子吃饭,从第一次不让妈妈当那么多人面牵自己手到红着脖子的争吵,从期末次次双一百到连工作都找不上。穿开裆裤的小孩已能够谈婚论嫁,爸爸妈妈变成了中年人,这两个中年人变成了父亲母亲。

他很想对着父母说你们老了。

但他知道如果这么做父母会变得更老,因为他没有女朋友没有工作,他的父母会因为他们老了而更着急。

他抚摸过母亲粗糙的双手,洗衣做饭使手起了皮,多出几道纵横交错的纹路。他想说我对不起你们爸爸妈妈。他也没有说。那时候他下定决心,他要挣大钱,成大款,让父母过好日子。

文档里目前还只是那一行字,他连题目都没有起。他感谢父母,却明明白白知道这些故事很难让人感动,除非写到极致。因为这片土地有千千万万个这样的中国式家长,有无数条大部分时间不属于自己的生命,而他改变不了什么,毕竟先有的这样模式的教育,才有这样孤独的家长。在此其中,家境比他好的不计其数,比他差的更不计其数,自己未曾经历,夸张就是狗血,对比就是优越。

盯着空白的屏幕个把小时,他知道题目应该叫什么,尽管不知道内容。题目大约叫《扁担》。起这个题目应该也有两个缘由,第一点是这题目很朴素,很符合主流文学审美,第二点是他想到一句类似于谚语的话,叫人吃一辈子土,最后要被土吃。

人起起落落一辈子,就像挑着扁担走,身前挑些东西,身后挑些东西,越走越远,越挑越重。目光所及是漫漫长道,耳边是微风或雷声,头顶时时晴雨。

思维在紧绷中放松些后,人就会立马感受到身体的种种负面状态,杨绛驳双手叉腰,目光在出租屋中乱窜,寻找那个表面已经发黏的水杯,他没有找到,那个有着特定用途的工具不知踪迹。

第三个主题就是有关校园类的,比如就园欺凌吧。校园生活贯彻了他为数不多人生中的大部分时间,而校园欺凌他旁观过,见识过。除了校园欺凌,也有很多故事好讲的。

他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学校中完成他对世界的初步认识的,对他后来的想法,思维以及为人产生了一定影响。

初中那段时间也就是人们口中的青春期,往往叛逆。那时候学生放学很早,初一初二晚上六点多,到了初三晚上八点。那时候他还很喜欢黑夜,觉得有种温柔气息,世界都闭了眼,能产生这样的观念,也许因为城乡结合部周围多半是村落,单身宿舍,最高的楼房是五层的,没什么能遮蔽天空。班里面是有混混的,全初中的混混分成几个派别,大的小的,但并不是诸葛四郎和魔鬼党。混混们早早学会了抽烟,喝酒,觉得自己很酷。酷的人就要做酷的事,他们手里握着棍子,蝴蝶刀,裁纸刀,时不时会约架。初三有个混得最好的人,据说成功加入了某个社会组织,并且成为里面的小弟。校内的混混们共同尊这个人为龙头。

有男生当混混,就有女生当混混,混混们都跟于谦一样,抽烟喝酒烫头。混混们看发型是能分等级的,烫头的是家里有钱的交际花,还有跟郭德纲一样留锅盖头的,这样的混混人缘不详,实力较强,是能打的好手。与此想比,烫头的战力就较弱,但有混混的地方就有战斗,他们需要打手。在学校里,就经常能见到一个烫头的身边老跟着一个锅盖头,甚至好几个锅盖头。于是校园内,于谦对郭德纲就不再忠诚,他们往往可以拥有一个或更多的郭德纲。杨绛驳那时候家里有个老式电视,屏幕后是鼓鼓的一个箱子,像是微波炉前面安了一屏幕,电视里郭德纲逗于谦捧,动嘴也动手。

更高阶层的人流蘑菇头,至于龙头,则是一个铁打的奥特曼头型。混混里的很多人因为头型上的野心遭到上级的不满,甚至暴打。

有个女孩儿,比他大一届,那个时候不时兴喊什么学长学姐学弟学妹,叫互相的名字就行。她每天放学都在他必经的路上,和他一起走一段路。她让杨绛驳叫她姐,杨绛驳不叫,单纯觉得掉价,你一个比我大没几个月的人就想让我叫你姐?有一天女孩很生气,莫名其妙地生气,问他:“你是不是喜欢余熳?”

杨绛驳说不喜欢啊怎么了。

她又问:“那你是不是喜欢林可?”

杨绛驳说怎么可能。

她说,你肯定喜欢余熳!

杨绛驳说李涵涵你有病吧。

李涵涵没说话,低头往前走着,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笑眯眯问杨绛驳:“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杨绛驳皱着眉头不明所以,不理会李涵涵。

等到一年以后,李涵涵上初三,杨绛驳初二,一则小道消息突然流传开。有人说上一届的龙头认了一个妹妹,然后带着初二的一男的,把李涵涵和他认的妹妹在他出租屋给睡了。

杨绛驳刚听到这事时都不会呼吸了,他瞪着眼睛问跟他说这话的哥们:真的假的?

真的。

李涵涵突然消失般,接下来杨绛驳几乎没有见过她。准确来说,见过一面,那次是课间,杨绛驳偶然听到了李涵涵的声音,回头看,李涵涵和她的一个朋友笑得很开心。他上初三之后,也假装不经意地和那个同级的男的说起过这事,那个男的从裤兜掏出盒新买的细烟,又从口袋翻出打火机,问杨绛驳会不会,杨绛驳说不抽。

那男的慢慢点着火,吐出一口缭绕的烟,点点头,突然笑了:“想知道咋睡的不?”

杨绛驳抬起铅筑的手,僵硬笑笑:“不听你吹牛逼。”

杨绛驳的屏幕里分明又多处了几行字,但思考过后又慢慢删掉了,他害怕。当初的混混有的已经有了通体、花臂,他也知道当初的李涵涵现在已经和一个混混有了孩子。初中的混混到了现在已经不应继续被称为混混,他们也有了工作,有了家庭,甚至当爸爸妈妈,成为社会中的一个齿轮。杨绛驳也记得他们的名字,没有忘记。在他的记忆里,这些人是混混。

过去的事情就罢了,当事人都没有纠结,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何况当事人都有了家庭,无论怎样修改,涂抹,都是对于人家的不尊重,还是算了。

他咧起嘴笑,伸直胳膊、腿舒展全身,老旧的转椅发出吱吱的响动,胳膊张开,无意中碰到什么,这东西啪一声摔在地上,正是消失的水杯。水杯里没有水,水杯变成无数的玻璃碎片,无比锋利。幸好没把自己划伤,他想。

他并未着急去清扫,他回忆那个曾经的对象分手后立马领着她的前任出去玩,有个朋友跟他讲:那女的她就是觉得你拿不出手!他想自己的父母,一辈子辛辛苦苦就为供出自己,图什么?他回忆起后来听闻李涵涵的故事,和朋友一夜痛哭说自己后悔,接着整容,接着结婚,接着生子。他看看自己,从村里出来的孩子最终也过着差不多的生活。满地的六便士,总有人要捡的。

自己很小的时候,动画片里演奥特曼,奥特曼打怪兽。阳光下的孩子要代表光消灭黑暗。日夜轮转,明暗交替,各打一半太极。村里至今修不齐的路,一袋面一桶油换来的投票,夜里的上位,聚光灯下的陷害,牵着手的勾心斗角,接吻时的鬼胎,能写的太多了。

水中观月,镜中窥人,好像自己都变得不敢把什么东西正大光明瞧上一眼,反而做些事情唯唯诺诺;把几勺盐加进河里,嚷嚷淡了淡了;把几杯水加进海里,嚷嚷咸了咸了。

虽未写下内容,但凭一个题目足矣定下文章的发展,这篇文章必将震惊世人,他也必将飞黄腾达。幻想着多少记者采访他,问他这个字,这个词怎么写得这么好,多少粉丝从各地飞来见他,多少官员也要来见他……不行不行,一想到这个,他就两腿发软,眼前一黑。人字拖被甩飞,凭感官生存的动物生生要在桌前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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