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开发商做为商品房的卖售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于买受人。开发商一般都会委托物业公司向新业主交房,在新业主拿到房屋钥匙之前,物业公司对其预收一些相关费用。对此,你知道是哪些费用吗?
一、物业服务收费
1、物业服务收费包括以下3个方面:
⑴ 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这就是我们生活中俗称的“物业费”。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费、清洁卫生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等。
⑵ 电梯运行费;
⑶ 公共能耗费。
2、物业服务收费从何时开始起算?逾期拿房能逃避缴纳物业费吗?
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入住通知书的约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业主应当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服务费和代收代交费用(包括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等)。
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只要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且开发商已经明确了交房日期,物业费从交付日起算。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对小区绿化、清洁、安全以及其它公共部位进行了约定服务了。所以,部分市民为了逃避缴纳物业费的责任,采取延期拿房或是延期拿房这种办法,仍然是不能逃避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3、空置房是否还需缴纳物业服务费?
由于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房屋,业主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这要执行各地、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具体规定)。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许多市民反映自己并不是拿房后就入住了,因此,想当然地认为空置期间的物业费并不需要缴纳了。根据以上条规得知,这部分市民的想法是错误的,物业企业为业主提供的是公共服务产品,而不是服务于个人的,所以不管业主住不住,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总是不会停下的。简单说物业服务是一种商品,它不因业主是否使用而影响到它的价值。
二、公共能耗费
1、公共能耗费包含哪些?
公共能耗费是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及在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气等能源的消耗,属于代收代交费用。代收代交费用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
2、公共能耗费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实际支出和约定方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理分摊,已计入物业公共服务成本的不得重复收取。分摊办法应当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关于公共能耗费,由于物业公司收取的标准不一,业主常常对其产生乱收费的误解。因为每个小区的规模不同,使用人数不一,所以产生的公共能耗费自然不一样。
三、电梯运行费
1、电梯运行费的用途?
电梯运行费一般用于日常电梯使用的电费损耗和检修。
2、电梯运行费按照什么标准收取?
电梯运行费与公共能耗费分摊标准一致,即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约执行,尚未明确的则按照业主家房屋面积占比分摊。
[if !supportLists]3、[endif]一楼的业主需要交电梯费吗?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一楼业主不得以不使用电梯为由,不缴纳电梯管理费。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一楼业主也必须缴纳电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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