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记事《“黄老师”》

“黄老师”20260721

文-关中麦客

晚间,邀约几个亲密同事聚,张同事接我电话曰:诺。他又说,我带黄老师过去。来后,他递给我这本书,《预审业务教材》,我接书在手,心中念一句:久违了,黄老师!

张同事是组织上指派给我的预审搭档,那年是1995年10月。

当年,张同事凡有业务问题问我时,我总对他说,去问黄老师。黄老师。是我对这本《预审业务教材》的尊称,因书皮是黄的,因为这本书告诉给我,预审是怎么回事。

我对预审业务知识能较好的掌握、我在办案时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都从这本书中来。在那个办案全靠扎实法理、审讯谋略、证据逻辑的年代,没有海量数字化资料库,这本书就是我最靠谱的“武功秘籍”!

这本书就是一位不离我左右,时时等着我向她请教的良师。

难为张同事,这都三十几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黄老师。我想,他应该也从黄老师这里有获益。没错,当年这本教材实实在在滋养过两代办案人,是整个预审队伍共同的业务启蒙。

书皮上印着“公安部预审局”编,见到预审局几字倍感亲切间又有些淡淡的黯淡之情。

预审局,久违了。

预审局曾是每位预审员心中的业务指导中枢,亦是预审业务人才与经验之渊薮。可惜,她消失了。她麾下原本有5万名专职预审民警,这些预审民警以专门岗位,把控刑事案件侦查收尾、证据核验、审讯定案关键关口。

但,一声令下,独立预审建制撤销,这5万名预审民警转换了身份,从预审局、处、科、股转身离去,预审部门自中华苏维埃就开始积累的传承也一同离去了。

一个卓越的运行数十年的专业体系戛然而止。

我想,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法治日趋完备,审前独立把关的价值重新被重视,或许公安机关将恢复预审建制。

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的规定。

那时又会有了一个骄傲而光辉的警中称呼——预审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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