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18年11月17日,周杰伦《地表最强2》世界巡回演唱会贵阳站。
近两万人涌进贵阳奥体中心,天上飘着雨,冷,但不减热情。进入场馆,便进入一片密密麻麻的人海,令人屏息震撼。
他出来了,粉丝开始欢呼尖叫,紫色的荧光棒成了一片花海。歌声像钥匙插进记忆的锁,尘封的往事掸掉灰尘光彩依旧。
唱到《告白气球》的时候,全场打开手电筒,像满天繁星倒挂在夜空,我忍不住哭了。想起高晓松的星轨说法:
你是这颗星星,我是你旁边的那颗,我的整个轨迹是被你影响着。即使有一天这颗星星熄灭了,变成了暗物质,变成了看不见的东西,它依然在影响着我的轨迹。你的出现永远改变着我的星轨,无论你在哪里。
大家挥舞着荧光棒,和着旋律大合唱,时不时有人拿出手机拍照录视频。我也是其中一个,但只录了一首《屋顶》。
曾经有人问我找女朋友的标准,我说满足三个条件即可:身高一米六以上;体重一百斤以下;会唱《屋顶》。
说完又担心找不到,补充了一句,人漂亮的话前两个标准无所谓,但第三个决不让步。
不说演唱会和女朋友,先说点别的。
02
2002年,我开始上初中,最初接触周杰伦的两首歌是《龙拳》和《双截棍》,因为欣赏不来那种唱法,只觉得有点蠢。
那时候身边的人都迷黄家驹,每个人都在学习蹩脚的粤语,我也一度认为,世间应该再也没有比《光辉岁月》更好的歌了。
初二下学期,班主任的儿子小贵转到班上,和我成为前后桌。一个闷燥的下午,我们围在一起讨论女生系在脖子上的是不是死结,为了证明我是对的,就跑去拉了一下坐在第一排的一个女生脖子上的绳头。
女生哭着跑去告班主任,我和小贵被带到办公室写检讨。他从妈妈的柜子里翻出之前另一个男生写的,我们很快就照着抄完了。
他问我无不无聊,要不要听歌,并递给我一只耳塞。
我问:“谁的?”
“周杰伦。”
“不听,没营养。”
“新出的,你会爱上它。”
那是我第一次听《七里香》,听完以后只觉得脊背发凉,要是我没有拉那个女生的绳结,要是班主任没把我带进办公室,我会在什么时候发现周杰伦?
03
后来,小贵买了一个笔记本,用来抄写周杰伦的歌。封面很漂亮,有一个男孩坐在草地上,是青春最美好的样子。
小贵在扉页写了一段话——“当初说好要做一辈子朋友的人,却最先离开,当初说好要一起长大的人,却半路走散。怕有人不告而别,所以我要把青春的痕迹留在这里。”
可惜,我在课堂上抄《三年二班》的时候,笔记本被数学老师收走了。
时光一下子就被拉得好长,在你生命中,为你抄写歌词的那些人,你是否还记得?你还在听年少时听过的歌吗?在那些岁月里,你和谁曾用同一种调调说话、唱歌、学习?
几年后,我听到《青花瓷》的时候,那种震撼感是无与伦比的,可是因为当年通信不发达,却不能和小贵分享了。
以前,我觉得周杰伦能听的歌,只有《彩虹》《东风破》《发如雪》《最长的电影》。情歌和中国风已经听了无数遍,便试着去听一些他的快歌,《夜的第七章》《四面楚歌》《止战之殇》等等。
我又重新审视了一遍《双截棍》,然后羞愧得无地自容,不敢相信曾经的自己,侮辱过这么牛的一首歌曲。
连高晓松也说,《双截棍》这样的歌,应该是上帝抓住了创作者的手,否则一般人是写不出来,他这辈子要是能写出一句“漂亮的回旋踢”,就知足了。
周杰伦的慢歌负责广度,快歌才负责高度。
04
2008年,我高考落败,天空塌陷,一片混沌。
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烧掉高中写的所有东西,把周杰伦专辑的磁带全部扯乱,不吃不喝睡了近30个小时,隔着门缝给家人传递信息,“不必担心,我还活着,只是比死了还难受”。
“要不再补习一年吧,反正你的年纪也不大。”他们几乎是以央求的口吻。
我像是生了一场大病,好起来的时候已经开始填报志愿,那个夏天之所以还会出现暖色,是因为一个女孩,她说她喜欢《晴天》。
“你晕头了,发了N多条不写字的短信。”
给我回信息的人,就是当年那个被我拉过内衣绳结的女生,我们从初中开始就是同班同学,高中三年却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高三结束的那个假期,才熟络起来。
“马上就要填报志愿了,你想好读什么学校了吗?”过了许久,我才把无字的短信加上内容。
“没有,高考战线太长,我都要精神分裂了,搞不清楚读什么。明天要跑步就打电话叫我,七点。”
云雀叫了一整个夏天,风儿开始缠绵,扯烂的磁带已无法复原,于是我换成了MP3。
我继续听周杰伦的歌,有一种无奈叫《珊瑚海》,有一种甜蜜叫《简单爱》,有一种青涩叫《东风破》,有一种执着叫《发如雪》,有一种默契叫《黑色幽默》,有一种胆怯叫《开不了口》……
只不过这次,我们是两个人,可以相互安慰,每次打电话都会在三个小时以上,仿佛那个夏天安上了聚能环的电池。
青春只需要几个阵痛的瞬间成长,却要拿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挥霍彷徨。
05
最后一次给女孩发去短信,是抄的歌词——我会发着呆,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闭上眼,想着哪一天,会有人代替,让我不再想念你……
她说:“撤离吧,陷进去又何必。如果不能找还心情的康庄大道,最好就静止不要再去周旋,像婴儿一样醒来,忘记悲伤。”
她把我从一个深渊里拉出来。我记住了她喜欢的味道,她喜欢的颜色,她喜欢的表情,她喜欢的生活方式,她静默的忧伤,那根心间无法拨动的弦。还有我们之间的代号,#……。¥……!
她把我扔进另一个深渊。最后一次分别,我和她沿着河岸从清晨走到日暮,却无法再对视而笑。没来得及再去吃一次街摊曾经厌恶的小吃,没来得及骑上单车再听一次风的吟唱,再唱一遍周杰伦的《轨迹》,再写一篇关于青春的日记。
我怕来不及,于是在已经下定决心收拾课本准备补习的时候,因为扛不住压力,选择去读二本。
青春总是拿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挥霍彷徨,却只需要几个阵痛的瞬间成长。然而可笑的是,真正的阵痛,从来都不是恋爱分手。
因为后来我分手,也不过是像拔掉那些没法继续长在手上的肉刺,会疼,不会很疼。分的手越多,人也就越洒脱,没有过多的挽留,抛给对方一个微笑后,可以转身就走。
继续忙自己要做的事,没空撕心裂肺歇斯底里,还没痛不可抑就已痊愈。如果做不成朋友,便和那个人约定老死不相往来。
没有谁非得依附着谁存在,倘若重逢在一场在所难免的聚会躲不开,眼前也只不过是多添了一副碗筷。
06
回到酒店,我发了一条朋友圈:
约定一起写作的伙伴,都去人海里安了家;同学录填写共同偶像的人,只有我来了。
我突然想起,曾经有一群人在写同学录的时候相约,要出书,要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要改变世界,我也在其中。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那群人里,只有我一个人去看演唱会,大家早已疏远。这种疏远并非来自功利的算计,而是来自一种长大成熟后随之而来的钝感,一种无可挽回的麻木不仁。
那时候我们怕和对方失去联系,于是留下了同学录。你根本无法想象,在这样一个有微信和高铁的年代,我们会和一些人老死不相往来。
演唱会的结尾,《七里香》想起,全场大合唱,这首我不知道听过多少遍的歌,带我回到14岁的那个夏天。
蓦然回首,生命是一场无法回放的绝版电影,源于无意,终于美好,连慢镜头都没有。
好在,我们在这个有10^{90} 个基本粒子的宇宙中,它的物质是有限的,排列组合也是有限的。只要它持续演化10^{10^{122} } 年,总会回到以前经历过的某个状态。
尽管这个时间长得没办法想象,但总有这一天。那时,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宇宙还是这个宇宙,一切都回到现在。
同样,在很久以前,我们都曾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