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过去的故事。
我和一个人认识了两年,而我从去年过年大年夜那个晚上到上个星期一的晚上,我好像非常狂热地爱上了那个人,也许不是爱是执念,也许是爱。
因为我觉得我爱上他的时候,那感觉太特别,我以前没有过,我不能分辨那是不是爱。那时我感觉他也许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也是性格非常像我的,有且只有这一个,好重要,重要程度和亲人差不多。失去他是我不能想象的,也是不敢想象的。我也不喜欢他为别难过,因为我也会跟着难过。我把这种感情定义为爱。
可是我终于放下了,从劫难中慢慢的出来了。
那时我是渐渐清楚的明白我爱的人已经有喜欢的人的。我一开始不知道他喜欢谁,甚至误以为他喜欢的是我。可我明白之后,我不能勉强不爱我的人爱我。强扭的瓜不甜。我带给他的感觉,可能就像:你明知道小红非常喜欢你,爱你到骨子里。但是她向你表白了,你现在还不是不能接受一样,因为小红对他来说没有意义。你爱的人才有意义。就像小王子的玫瑰对小王子来说是全宇宙唯一的一朵,即使后来他发现宇宙中不只有一朵玫瑰,可还是没有他的那朵好。
人被爱蒙昏了头,人的脑袋就不允许人爱别人,于是只有苦笑自己了。不过苦笑后,我该放弃就放弃。可是如果可以,我心里还是会愿意用我的一生来倾听我爱的人的故事。可是事实是我爱的人不愿意说,也不需要我。他需要的是她。所以我放手才是真正该做的,虽然我决定做的时候,像壮士断腕一样惨烈。那时的我感觉自己心里就像有一枚消音的小型炸弹炸开了,我疼得放声大哭,哭完后,继续疼,在床上慢慢的,默默的疼。但我心里清楚,我爱他胜过爱自己,我愿意也应该为他的真爱让路。而我只有真正放开他,看着他和他爱的人在一起,然后死心,才能得自由。
回想最开始那时的我刚开始追求他,我知道他不想伤害我,一直温柔但坚定的拒绝我。可我最开始就是不死心,像着魔了。我想着也许我再坚持一会儿就行了,反正他喜欢的人还没答应他,公平竞争。我给自己打气,写日记对自己说沈从文追张兆和不也是追了四年才追到手的吗?可是我忘了,张兆和那时虽然有追求者但是她一个都不喜欢,直到沈从文出现了。沈从文的文采可以压过其他追求张兆和的人,最后他凭借文采抱得美人归也不是不可能。而反观自己,首先,最基本的事实是,我爱的人是心心念念喜欢着别人的。而那个人也貌似一直喜欢着他,却因为我的出现打破了他们的关系。我对那个女孩也不公平,我想他们才是真心相爱的吧。虽然我承认我也离不开他。然后我就和他说你喜欢谁我无所谓,但是我希望你过得好。我见不得他有什么难过的事,反是他发说说,心情不好了,我都会马上找他聊天,尽力安慰他。我追着问他是什么事,可他不愿说。后来我可能明白了,因为他爱的人。我希望他爱我,可我也希望他开心。
其次,我也没有沈从文的才华,也不够有钱,我该怎么竞争?我可能竞争成功吗?我越竞争,做得越明显,他俩的关系也越紧张。他甚至会因为这件事迁怒于我。我想我挡住了他的真爱啊。他对我发火,说我要是再出现就永远做不成朋友。这个结果已经没有退路了。而且他还告诉我我只是需要一个人来存放自己的怯懦,因为我以前有什么难事都是找他诉苦的,可是我也不只有他一个可以诉苦的朋友。他可能瞧不起我,觉得我离了他不能过日子。其实我心里也清楚,离开他,我确实过不好日子,但不是过不了日子。
上个星期一的晚上,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想说服他说我爱他只是因为友爱,我其实也是说服我自己。他不信,说别自我欺骗了,你要面对现实,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然后说我以后不沉默就会绝交。这是抓到我的全部弱点了。但我还是嘴硬,说我会难过,是因为我即将永远失去这个朋友了。在他说绝交的时候,我真的很害怕的。可是沉默和绝交有什么区别?
那时我觉得我原来爱的人,正在慢慢死亡,慢慢死在我心里。我为那个"死亡的朋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而且我发现我的心真的在疼,感觉像小说里写得一样不真实,但是我又是真的是心疼,不是小说。哭声惊动了睡在我们宿舍旁边的宿管阿姨,阿姨劝我不要再哭了,我不听,她说其他宿舍的人还要睡觉,也不能打扰其他人。我慢慢的忍住哭声,然后就躺在床上不说话,一个人疼,然后终于疼完了。
过了两天,我终于好了。现在再看他发的说说我也觉得没什么了。无悲无喜,平平淡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