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承受高风险,绝不承受高杠杆

“给我个杠杆,我可以撬动地球”

2000多年前,古希腊的物理学阿基米德有过这么一个论述,著名的杠杆原理就是他的伟大发现。

杠杆原理,亦称“杠杆平衡条件”,即“二重物平衡时,它们离支点的距离与重量成反比”。

在投资中,杠杆原理也得到充分应用。比如做外汇保证金交易,其杠杆多为10倍、50倍、100倍、200倍、400倍等几个级别。

如果用400倍的杠杆,就意味着你把手上的1万当作400万用。 日常生活中,住房消费是百姓的刚需,除了全款购房外,按揭贷款购房都也属于使用了杠杆原理。比如,你购买一套价值1000万元的房子,首付20%,你用200万的资金撬动了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这里就是5倍的杠杆。

如果未来房价增值10%,你的投资回报就是50%。 金融杠杆简单地说来就是做乘法。使用这个工具,可以放大投资的结果,无论最终的结果是收益还是损失,都会以一个固定的比例增减。

同样以购买1000万的房子为例,如果房价跌了10%,那么5倍的杠杆损失就是50%,10倍的杠杆损失,就是本钱尽失,血本无归。

所以,在使用这个工具之前,必须仔细分析投资项目中的收益预期,和可能遭遇的风险。 另外,还必须注意,使用金融杠杆这个工具的时候,现金流的支出会增大,资金链一旦断裂,即使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巨大的收益,也必须要提前出局。

当资本市场向好时,这种模式带来的高收益使人们忽视了高风险的存在,许多人恨不得把杠杆用到100倍以上,这样才能回报快,一本万利。

等到资本市场开始走下坡路时,杠杆效应的负面作用开始凸显,风险被迅速放大。

对于过度使用杠杆原理的企业和机构来说,资产价格的上涨可以使他们轻松获得高额收益,而一旦资产价格下跌,亏损则会非常巨大,甚至超过资本金,从而造成恶性循环,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高杠杆化的风险开始为更多人所共识,企业和机构纷纷开始考虑去杠杆,把原先通过各种方式借到的钱退还回去。

当然,也并非杠杆比例越大风险就越大,这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外汇、期货或者是其他涉及保证金交易的都会接触到杠杆,杠杆就意味着放大倍数,以小博大,少量的钱能控制大额的资本。

总之,控制杠杆是分散业务风险的前提,在金融创新中要秉持“可以承受高风险,绝不承受高杠杆”的原则,当风险不可测时,控制杠杆比控制风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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