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事件频发,到底谁才是罪魁祸首

前几天,一则骇人听闻的新闻刷爆了微博,大连一个13岁的男孩,残忍杀害11岁的女孩,并将其抛尸于野外。但因为犯罪者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只能按照法定程序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对其收容教养。

一时间,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大家都在愤慨,为什么就因为他才13岁,犯这么大的罪就可以免受惩罚。其实,这已经不是近几年第一次出现这样的问题了。

13岁少年杀3人,被收容教养3年。

16岁初中生强奸女生,调解之后男生回校上学。

13岁小学生肢解同窗,不追究刑事责任。

14岁少女不堪校园欺凌,喝农药自杀。

13岁少年锤杀双亲,接受3年管束教育。

12岁男孩电梯暴打8岁女童,打人家长未道歉赔偿。

5名中学生殴打拾荒智障老人,不予处罚,改为进行批评教育。

2名初一学生烧了10亩芦苇,被叫到派出所接受批评。

一则则新闻,一个个处罚,触动了每个人的心。未成年人保护法,间接也保护了犯罪的未成年人。谁又能保证,那些存在着犯罪思想的未成年人,看到网上这些犯罪者的惩罚后,不去动犯罪的心呢?

据悉,大连那件案子,案发后,男孩的父母没有去报警,而是在家中处理掉地上的血迹,然后静静等待案情发展。最后是小女孩家人报的警,经调查才知道女孩被害。最可恨的是,那个杀人抛尸的小男孩,竟然还将警察勘查现场的经过拍成视频上传网络。还有好多附近的居民表示,这个小男孩在犯罪前就经常尾随、骚扰成年女性,甚至多次拦下一位女邻居对她说:你真好看。

无需多言,这个小男孩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与他对父母的模仿和父母平时对他的教育有直接关系。我们从他父母明知孩子犯下恶行却不去报警,而是处理血迹就能看出这父母俩是怎么样的人。他们面对女孩家人的悲痛无动于衷,至今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忏悔之意,他们的冷漠已超出人性底线。

我记得《一个母亲的复仇》里有这么一句话:“我教了我的女儿20年,让她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而你却一秒都没有教过你儿子,不要伤害他人。”可能这就是当代儿童法律教育的现状吧。未成年正处于生长发育和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阶段,思想认识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喜欢模仿,涉世不深,容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辨别是非的能力也相当差。一旦受到来自外界不良思想、文化的影响,很容易沉迷于暴力、色情,盲目冲动、不计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作为家长,还是需要关注孩子接触的东西,去了解和沟通,不能放任不管,自己也需要做好表率,为孩子做好榜样,让孩子能有一个健康的童年生活。当孩子有犯罪征兆的时候,要及时杜绝,不能任其发展,要告诉孩子正确的心理和行为,从而去培养一个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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