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以前看过余华的书《兄弟》和《许三观卖血记》,觉得他的作品都有点沉重,所以在看这本书之前就做好了准备,但没想到读着读着还是有点难受,读完后半天不能平静。
福贵的一生很不平静,本是富家少爷,可终日挥霍最后败光家产,还经历了所有亲人都先他离去的痛苦,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女婿外孙,这些生命中的至亲,除去母亲,都由他亲手葬送,无法想象他要承受怎样的痛苦。可以说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失去,令人唏嘘又同情。这就是开始仅把小说当简单的故事来读的感想,非要说有别的想法的话,那就是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我会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像福贵那样挥霍。
然后在读完整本书回过头来看自序时,看到这样一句话,“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突然对福贵的一生又有了些其他的看法。很多时候,我们眼中看见别人幸福了,那便觉得他幸福了;严重看见别人落魄了,那便觉得他落魄了,但现在看来,事实也并不真的如此。我们主观判断的别人的幸福或落魄,也许并不是当事人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其实够悲惨了,我同情他,但福贵自己呢?他真的这么看吗?在看过自序后,我相信福贵回想起他的一生,更多的是感到幸福而不是悲惨。生活中是有很多失去,但获得的却是不一样的人生态度。
福贵失去了他的万贯家产,巨大的落差当然打击人,很多人都会因此一蹶不振,但这是他新生活的开始,也是醒悟的开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龙二接手了他的家业,土地改革时期,龙二是恶霸地主,被押走枪毙,后来革命时期,要抓地主批斗,福贵早就由地主变成了贫农,所以逃过一劫。他被抓去打仗,经历了炮火的战乱,了解了战争的残酷,目睹了战友的死去,所以在被俘后回家才更加重视亲人和生命,才更加热爱生活。后来目睹了一个又一个亲人的离去,他还活着,乐观的活着。正是因为这些失去,才明白生命的可贵,所以后来他买下了那头在别人眼里毫无用处的老牛,并与它为伴。
失去了那么多,可生活仍在继续。一个老头,一头老牛,朝出暮归,昼耕夜息,我们看见他把田地耕得哗哗响,我们听见他和老牛有趣的对话,还有他那粗哑却令人感动的歌谣。他和收集歌谣的我讲他过去的故事,讲他的人生,讲述了那么多苦难,可他讲起来却平平淡淡,简简单单,我们从他的脸上根本看不出来岁月留给他的苦痛。苦难带走他很多东西,可带不走他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仍能听到他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小说中讲述福贵的故事时,用的都是第一人称,并不以我的口吻用第三人称,作者说福贵的讲述不需要第三人称,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而不是幸存。福贵过的是生活,他不是苦难中的幸存者。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生活是自己的,不必过多掺入别人的看法。苦难是必将经历的,不必过多抱怨,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