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离我家约8公里,记得上初二有个时间段修路,没有车,周五下课了放学后就跟同学结伴走路回家过周末。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冷天,还下着雨,跟同学结伴6点从学校出发,走到家的时候天已昏暗,由于天冷又被雨淋的双脚冻疮了,痛痒着难以忍受。
母亲在门口盼望我归来,见我立马带我去换衣服,说:饭煮好,还熬了点猪脚花生汤,换得就先吃饭,有这么远的路饿坏了吧?
吃上了热乎乎的饭还有猪脚花生汤,感觉无比的幸福,幸福感已经让我忘记了脚冻疮痛痒的难受感,尽情的享受着美味的晚餐。
吃完晚饭后,感觉到了脚的难受,我一边磨蹭着脚一边说:妈,我的脚又痛又痒,好难受。母亲让我把鞋脱了,露出了通红通红还有点肿状,就说是太冷了冻疮了,然后立马翻箱倒柜找来了十滴水给我擦上,她说每次冻疮擦上十滴水就好了。还真别说,擦了之后很凉爽,痛痒感也慢慢的得到缓解。
我认为世上最大的幸福就是当自己回家的时候,母亲亲自下厨为自己准备的一桌饭菜,能够吃上母亲的爱心晚餐,就算在外面的那些烦心琐碎事都会让这幸福感驱走。而如今的我也只能回味母亲做的饭菜,再也无法吃到,愿天堂里的母亲过得快乐,再无病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