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与千寻

    动漫,以前灰常爱看动漫,喜欢到注意力被其吸引时,会忘记自己的名字。而幻想置身其中。以前身为网络公民时,每当下班时都不忘去网吧,最频繁的次数是一个星期内,每天都去,而那时一天里的工作时间是早八晚八。每天去网吧没有两个小时是不会回寝室的。而那时,毕业刚出社会的年纪,每个月的工资才五百,现在回想起来,忽然有些庆幸“还好,那时的第一份工作是供吃供住的了”

    那时的职位是电脑录入,超市一名电脑员。刚刚步入社会之初,被外面的花花世界所吸引,生活作息没什么规律。一些岁数大一点的同事说我“你这哪是过日子过生活的人啊,你这简直是过命呢”。以前还对话语权,名次,排名还颇为在意,毕竟这跟我的写作水准有关,就算我是个不自知的人,我也要依靠这些钻来看一下自己的水平究竟在何处。如今,我又在半夜更文,又想起了之前的同事。哎如今是不是上了年纪的原因就不知道了,都说年纪大的人爱回忆。而我呢,好像就是这个样子。刚刚还是翻了一下简书平台的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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