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传》有感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这时代的,然而翻阅先生一生,却仍不免倒吸一口冷气——原来人竟可以困顿至此,文字竟可以锋利如斯。

绍兴周家少爷的乌篷船,终究摇不进民国的月夜。眼见着家道如深秋落叶,一层层剥尽体面。绫罗换上布衫,砚台押作药钱,连那点江南书香也渐渐被典当得稀薄了。读书人最苦的不是清贫,倒是这从云端跌进泥里的清醒——他偏又睁着眼,把每一步坠落都走得清清楚楚。

后来漂在东京,浸在北京,蛰在厦门,栖在广州,最后困在上海的亭子间里。几起几落,倒像他手中那支烟——明明灭灭的,总不肯彻底熄了。早年的长衫还留着叠痕,后来竟连头发也懒得理,任它一根根竖着,如投枪,如匕首。这哪里是疏懒?分明是把血肉都熬成墨了,哪还顾得上皮囊的体面。

最惊心动魄处,是看见先生如何将一生的奢与俭、起与落、雅与野,都锻成了文字。那些锦绣文章的背面,满是典当票的折痕;那些犀利词句的缝隙,还漏着咳嗽声。他把自己活成了一部白话的《离骚》——前半卷写尽人间的败落,后半卷却偏要铸出地火,要烧穿这铁屋的顶。

从前读《呐喊》,只见着冷;如今听完全传,才懂得这点冷是从怎样滚烫的心里淬出来的。一个把脊梁骨当笔杆使的人,写下的自然都是带血的字。这时代仍需要这样的字——需要它刺破些什么,照亮些什么,哪怕只是让几个人在深夜里,再也睡不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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