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夏目漱石那句“今晚月色真美”。他着实是个优雅的男人,竟把“我爱你”表达地如此含蓄。借他的话,我也含蓄了一把,却不得善终。
两个不同环境的人,两个住在 彼此回忆的人,是不该相见的。我多次试想,倘若没有那次相见,我们之间会不会就不会这么快疏远?但终归是回不去了,我并不是他期待的那个人。我尚未坦露心迹,他却言明关系。我祝他开心,他说那是自然,与她在一起的每天都很想珍惜。那个她,不是我。他把所有的情话都说与她听,却不晓,我将准备好的情话一点点忘掉。
他并不是个值得去深爱的男生,也许真的是这样,不然我断然不会放弃喜欢他,并且波澜不惊,将三年的坚持作废。
初识他是在初三,他复读。转到我的班级。我听说他属于小混混一类的学霸,私下多了几分关注,却不敢接近,但又兀地觉得可笑,学霸还会复读?果然,他学习的状况并不是特别好,与我设想的一鸣惊人相差甚远,我对他兴趣也不是甚大,所以直到中考都极少与他搭话,连一张共同合影都没有。
我考上重点中学,离家很远,他又一次落榜,但决定交钱作为利价生,与我同读了一所高中,我与他是自那时真正认识的。偶尔遇见,相视一笑便十足美好。突然忆起那年初中时光,他与我闺蜜相交甚好,据说他还亲自送她回了家。在班上,她常常与他谈论,我那时有些小小的嫉妒,毕竟是未成气候的女生,未免有些善妒。现如今忆起来会觉得哭笑不得。我在班群中加了他的QQ,他鲜有时候会同我聊天。高一那年,我谈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那时,我一边与恋爱对象聊天,一边又期待着他的出现,后来我可能坚持不了。也许那场有始无终的早恋,从一开始便是错的。我好像明白了,心中有一个人,身边有另一个人,注定不会长久。于是我草草的结束了那场恋爱。总之,害人害己,伤害了别人,也为难了自己。
我不愿相信我是喜欢他的。我一直将他定义为我的老同学而已,我相信他也是这样。所以我小心翼翼,一步也不逾越。但后来他辍学了,放弃了坚持这么久的学习,步入了社会。自此我们再无联系,再未相见。最后连一个故意偶遇的机会都失去了,所以我和他本就不该有关。
重新开始联系是在高中生活两年之后,我们在QQ上常常聊天,聊生活,从过去到未来的种种。我们从不熟悉的老同学成为新的朋友。我时常对他说晚安,对他说照顾好自己,然而他从未听从我说的话。熬夜喝酒抽烟,无一例外地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一个人集齐了我所厌恶的全部习惯,而我却依旧对他毫无芥蒂,我怕是疯了。
真正发疯的时间是上次见面前的春节期间。他在圣诞节发了红包给我,让我买苹果;在春节发了5.20的红包给我。约我爬山、约我看电影,但或许缘分这东西太过于奇妙,我每次都失约了。后来他对我闺蜜说,“或许有的人真的是没有缘分。”我第一次为了一个从未介入我成长的男生伤心。后来他买了奶茶送到我家楼下,我又顿时原谅了他。喜欢一个人还真是可怕,让人发疯,让人烦。
我对他说过一句“今晚的夜色真美”,他说“我也觉得,我很开心。”
他懂了吗?不知道。
我曾幻想,他若哪天也喜欢上我,那该多美好。
打破幻想的那日是春节后的第九天,他坦言说有个女生让他早睡,于是她照办不误,早早的与我说了晚安,我知道是彻底言明的时候了,我对他的那份感情已经太明显了。区别就在这儿,他对他喜欢的人言听计从,对我却少了很多分的在意。
情人节那日我发的消息给他,“今天你应该很开心吧?”
“当然,每天都很开心啊。”
是,他很开心,有了她的他,自然开心的不得了。想想我与他曾经无关,又何必为难自己。
我决定放弃他了。
没人说我深情,因为我很快就淡了对他的喜欢。
有过一个研究是这样说的:忘掉一个喜欢的人,至少需要三个月。我用了两周,连我自己也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他,可现在多想也毫无意义!放弃后便要重新让心里住一个,贾平凹说过:“心上有个人,才能活下去。”我心上的人,再也不会是他了。
深情,是对情深的人才适用。于我,无非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