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浪莎股份1月3日晚发布的公告称,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郎朗吉娜夫妇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
1月4日晚,浪莎股份又发布公告称,取消与郎朗吉娜夫妇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对于双方的合作才一天,就突然取消的原因,浪莎股份方面表示,是由于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
1月6日,浪莎袜业再次发文向郎朗吉娜夫妇道歉,称在未与贵方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不详尽的内容对外公开披露,相关内容发布后便引致诸多的误会,并使郎朗吉娜夫妇遇到来自各方的误解,给贵方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品牌表示深表歉意,同时表示非常期待接下来郎朗先生作为品牌暖心挚友以及吉娜女士作为品牌代言人与浪莎一起携手同行。
从1月6日浪莎股份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出:浪莎股份并不是与郎朗夫妇终止合作,而是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后续还是会继续合作的。只是浪莎品牌的牌代言人,由郎朗吉娜夫妇变更为吉娜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