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从小事做起(定稿)

      大家好!我是孟津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郭晓静,是孟津区平乐镇初级中学的教师。

      今天我给大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篇中的第十六条,第五个内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孩子的安全问题一直是父母最为担心的问题,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就如同在生命中播下了平安的种子。说到这呢,我就想到不久前媒体报道的一起被称为“教科书式求救”的案例,新疆昌吉6岁女童家中失火,可爸妈都不在家,女孩虽然吓得带着哭腔,但依然思维清晰的报了火警,并清楚说出家庭住址,同时还根据电话指令将3岁妹妹带到了安全地带。不难想象,如果平时家长不注重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这个孩子就不可能具有基本的安全素养,更不可能有如此反应。

        通过这个案例,我想每一位家长,都希望孩子在遇到危险时,能够自救或者寻求到帮助。那么,我们家长具体该怎么做呢?我是一个妈妈,也是一位二十多年工作经验的班主任,多年的教育经验告诉我,孩子的安全教育要从小事做起,结合孩子的自身特点和我们的生活来说,最值得关注的不外乎以下几点:

1.道路安全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伤亡人数超过万人,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迫在眉睫。

      首先,家长要做好示范。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尤其带着孩子的时候,更应该做到。

        其次,家长要不断强化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经常向孩子宣传、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将听到的、看到的交通事故案例讲给孩子听,讲出事故的严重后果,并让孩子谈谈他的看法。

      第三,家长要规范孩子的交通安全行为。家长要善于从小事入手来指导孩子。如走路一定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看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走斑马线,并注意观察过往车辆,不要在马路上游戏打闹、奔跑等。

2.防溺水

        溺水伤亡,让家长伤心欲绝,给家庭带来惨痛后果。在我国1—14岁儿童意外死亡事故中,仅溺水一项就占了一半。防溺水警钟长鸣,家长一定要重视起来。

      第一家长要落实好监护职责,对孩子的去向一定要多加关注。

        第二带孩子去水边游玩时,一定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第三教给孩子一些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自救知识能让孩子在遇到危险时,更大可能的坚持到救援到来。遇到同伴溺水,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0,不宜下水和手拉手施救。

3.疫情防控

      截至目前,新冠已经波及了本土31个省份,家长务必要教育孩子做好日常防护,勤洗手,外出时正确佩戴口罩,少聚餐少聚集。

4.居家安全

      家,看似安全的地方,其实也隐藏着不少的安全隐患。其中包括用水,用火,用电,上网及饮食安全等,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可以引导孩子寻找隐藏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并从自己或同龄人的行为中进行检查,说说哪些做法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今后应如何避免等。家长也可以在生活中给孩子模拟创设一些险情,让孩子在游戏、实践中体验自救、互救带来的成就感。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在关键时候,它真的跟孩子的生命息息相关。

      好了,今天我们主要从道路安全,防溺水,疫情防控,居家安全四个方面谈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作为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要从小事做起,从小事中培养安全意识,通过小事,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创设各种情境,教会孩子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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