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有篇文章《男子因“大盘鸡放土豆”报警?民警回应》,感觉这番操作太奇葩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一名顾客在餐馆点了份大盘鸡,上菜后发现大盘鸡里有土豆,而他认为正宗大盘鸡里绝不该放土豆。而且,店里另一道土豆烧鸡块仅售38元,“加了土豆的大盘鸡”却要68元。
整整30元的差价,报警人觉得这属于“欺诈”行为,直接拨了报警电话。
接警赶到现场的,民警陈警官,面对情绪激动的报警人,他先安抚对方情绪,等对方平复些,再结合法律定义逐条解释:
法律上的欺诈,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谋取不当利益。
但大盘鸡放不放土豆,没有法定的统一标准,每家店都有自己的配方做法,这属于店家的口味特色,算不上“虚构事实”。
此外,菜单明码标价挂在显眼处,下单属于自主消费行为,够不上“欺诈”。
一旁的老板见状也主动退了一步,愿意免收这道大盘鸡的钱。
双方各退一步,报警人也同意了调解方案。
让在场人都有点意外的是,最后报警人还是把整盘大盘鸡吃完了,临走还特意跟陈警官念叨:“你可得跟老板说说,让他去新疆调研一下,正宗大盘鸡哪有放土豆的!”
为此,陈警官专门打电话给了新疆的“馕警官”,答案揭晓,“馕警官”那儿的大盘鸡,是有土豆的,没有土豆的叫辣子鸡。
真是太搞笑了,连这个都可以报警?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别人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