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拉动经济,刺激消费,在端午前夕,县工会下发文件,要求各个单位按照工会会员的会费比例,给每个会员发放一千元的消费券,并且是指定的二十一家企业的代金券,有餐饮券五百、商品券五百这两种类型,并且消费期限是七月一日之前,过期作废。
各单位的职工拿到消费券,在端午节期间,各大商场、超市、饭店都是人满为患。好像忘记了疫情防控的防范措施,都想让这消费券发挥最佳效能。
各个商家为了回收到更多的消费券,很快传出了好多优惠政策。有的超市可以凭商品券办延期储值卡;有的商场拿商品券消费有折上折活动;有的饭店拿餐饮券消费多送几道菜;最荒唐的是有的商场,不管是商品券还是餐饮券都可以抵暂存款。
要说这次工会发放的消费券对于职工来说是一次福利,对于商家来说也是一次快速恢复经济效益的好时机。但是,当职工拿到消费券时,首先考虑的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去消费,其次是看哪家给的优惠政策最大,还要看平时商家的信誉度。
尽管职工已经咨询考虑周全了,然后凭着手里的消费券去选择性消费,还是中了商家的圈套。
就拿餐饮券来说吧,某饭店大张旗鼓的宣传凭餐饮券消费,首先加五十元的菜品,其次在七月一日之前到店消费,菜品金额再打九折。结果吃完饭结账时,说是加五十元菜品本身就是五百元金额的九折。无语!
再说商品劵,超市宣传的是五百元消费券可换购五百五十元超市购物卡,拿到购物卡去购物时,发现商品的价格全部上调了,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为拉动经济发放的消费券,终是让部分企业商家借此机会盈利了,但更多的小型企业和商户还是处于自负盈亏的萧条状态。拿着消费券去消费的过程中也见识到了无奸不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