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姐妹”为名的骗局:不起诉后,检察监督仍在继续


网上遇“姐妹”

竟是诈骗局


    “姐,你真好,你就像我亲姐姐一样……”一句句暖心的问候,一次次登门探望,让单亲母亲李女士卸下了所有防备。她没想到,这段以“姐妹”相称的网络情谊,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2024年10月,李女士在某社交平台上结识了吴某。吴某热情主动,言语体贴,得知李女士独自带孩子生活,更是频频表达关心。几天后,吴某甚至专程登门探望,还带了小礼物。李女士长期独自支撑家庭,难得遇到如此知冷知热的朋友,很快便与吴某以姐妹相称。

    然而,这份“友谊”的真相在短短一周后便浮出水面。



图穷匕见

温情面具下的真实目的

吴某称自己手上有六七万元的现金,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把现金置换成微信零钱。李女士没有钱,吴某便让李女士去找朋友借钱周转。见李女士犹豫,吴某又发来一张现金照片,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给李女士吃“定心丸”。实际上,这张照片是她在网上下载的。

    李女士见吴某说得诚恳,又有照片为证,便放下了戒心。李女士本身经济并不宽裕,但为了帮“姐妹”一把,还是东拼西凑,先后通过微信向吴某转账共计13000元。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吴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为了13000元拉扯了一个多月,二人之间的“姐妹情深”荡然无存。李女士反复联系吴某无果后,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刑事不起诉

监督不停步


案件很快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经查,吴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系初犯,到案后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李女士的谅解,仁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绝不意味着“不处罚”,更不是违法行为的“护身符”。


    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开展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时,主动审查了该案。承办检察官认为,吴某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持有现金的事实,利用网络下载图片骗取被害人信任,主观恶意明显,已对群众财产安全构成侵害。虽然刑事层面因情节轻微不作犯罪处理,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确有行政处罚的必要性。


检察意见发力

违法必担责


据此,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建议对吴某的诈骗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意见,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这起案件是该院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一个缩影。刑事责任的终点,恰恰是行政检察监督的发力点。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检察机关不是“一放了之”,而是通过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及时跟进,堵住了“不刑不罚”的漏洞。


    下一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推动“刑事不诉、当罚则罚”成为常态,不让任何违法行为“无责可追”,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网络交友需谨慎,温情背后藏陷阱。在网络社交中,一旦对方提到借钱、转账、网贷等涉及金钱的内容,请务必多一分警惕、少一分冲动。

来源;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文字:温媛、余佳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