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于“译”|在小事上较真对不对——查尔斯·格雷维尔

图片发自简书App

今日试译《刺客的斗篷——世界名家日记选集》中7月29日收录的英国日记体作家和业余板球运动员查尔斯·格雷维尔(Charles Greville)写于1837年的日记。

图片发自简书App


图片发自简书App

试译:

走路去了牛津街,回家时打车。出租车司机坚持要两先令,我不答应;他还是坚持,我就让他把我载到警察局,警察局要了保证金以做仲裁。我走路回了家。


碰到查尔斯·格雷维尔这样的事,我们会怎么做呢?大部分人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么直接给了两先令,要么换个司机。但查尔斯·格雷维尔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也许人人都有自己想要较真的地方?较真,好还是不好?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