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利亚的冬季,漫天的雪花飞舞,平原上大片连绵的泰加林也都染上了银色。这个季节的森林极其寒冷,就算是白天,放着的牛奶也会被冻成冰块。就连卡车也不敢随便在外开动,它的橡胶轮胎在这样的天气里只要待上一夜,那么只要稍受震动便会崩裂。但即使是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一种生物仍然活跃着,它们的双眼在漆黑的森林中闪耀着绿光,灰白交加的皮毛极好地在雪地里隐藏它们的身形,敏锐的嗅觉使得任何在这片森林里受伤的生物心惊胆战,最终难逃一死。它们就是黑暗中的孤身幽灵——西伯利亚狼。
老猎人乔治已经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了,这片森林里就只住着他一个人,唯一陪在他身边的只有那只整日死气沉沉的哈士奇——大毛。他的脸上长满了未被刮除的胡渣,头发总是乱蓬蓬的,身上的毛皮衣也因为揉搓次数过多而开始龟裂,不过看得出它们的质地很好,尽管被漂洗过多次,那毛皮依然闪闪发亮。
每天清晨,他都会拿起那支长步枪,进入森林,搜寻猎物,然后用它们的皮毛向森林外的村落里居住的哈卡斯人换取食物和衣服。尽管森林里有充足的食物来源,但总是吃肉也总会腻的。记忆仍然在他的大脑深处,未曾磨灭。从二十年前那个冬天他抛弃队友跳入大河的时候起,每天晚上他总会莫名惊醒,然后在门口的树桩上坐到天亮,即使在无比寒冷的天气里也是这样。他并不属于这个国家,甚至是这个国家的敌人——他是西方的间谍,潜入这个国家有自己的使命的,但是阴差阳错,他加入了那场这个国家在最强势的时候发动的战争……
乔治没有继续想下去,转而想到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儿子也应该长大了吧!走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婴儿。
他在木桩前的雪地里刨出小块空地,堆上树叶和干木,“滋~”的一声,树叶被点着,他的身前升起火光。
门口窝里躺着的哈士奇不满主人总是打搅它的睡眠,发出“呜呜”的叫声,以示抗议。一点也不像它凶猛威武的祖先。但是老猎人并没有扔掉它的想法,不仅是因为它是用一头雄鹿换来的,还因为它是这里唯一能让自己感到亲切的生物了。十多年前它还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崽崽呢,但是现在它却已经老的走不动了。
乔治从兜里拿出藏了很久的雪茄——那是他几周前从哈卡斯人那里换来的——用火柴的余焰将它点燃。随着被扔进雪地里火柴的熄灭,白色的烟雾也从他的口里被吐出,在昏黄的火光前扩散。
这么冷的天气,他们会怎么过呢?一定在开着暖气的客厅里,看着电视,收听着他的祖国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在全世界耀武扬威的新闻而沾沾自喜吧!不过也许他们会有一点点的哀伤,因为他不在。但是,真的会吗?二十年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啊!乔治知道自己只要一直往东走,越过茫茫的大洋,就能够到达那个自由的国度,与他的妻子相聚,但他也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终于又熬到天亮了,他挣扎地舒展开僵硬的筋骨,灭掉那供他取暖的一闪一闪的小火堆,回身到小木屋内取下挂在墙壁靠后位置的长步枪,那是他来到这个国家当兵时,政府发给他的,不过泡在河里这么长时间都没坏,这倒是令乔治十分惊喜。不过弹药就可惜了,这么长的时间他都是用的木头子弹打的猎,尽管这里的树木质量都不错,但威力比起真正的子弹还是差了不少。
当他走出屋子时,那条老狗仍在憨睡,似乎在补昨天被打搅的睡眠。老猎人没有把它吵醒,只是摸了摸他的头。就在几年以前,它还在与自己并肩捕猎,现在它真的老了,自己也是吗?
森林的地面上有各种生物的足迹,他能够清晰地分辨出兔子、野鹿、……还有狼的足迹。他会尽量避免与这种森林里最凶残的生物遭遇,因为它们会吃掉一切它们觉得可以吃掉的东西,与那些家伙相遇可不是一件好运的事。
不过今天他的运气不错,猎到一头老鹿。
由于木弹头威力很小,而且容易受到风力的影响,他必须保证在五十米之内才有把握击杀,要是年轻一点的雄鹿,早就在他靠近之前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不过这鹿个子倒是很大,可以换他半个月的粮食了。
但是就在乔治带着自己猎物回家的路上,他遇见一个陌生访客。
那个人倒在雪地里,面部朝下,他的全身几乎被积雪给覆盖,只露出背部的一小部分。要不是那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在这里实在太过罕见,他是根本也注意不到。乔治将那人的身体翻了过来,虽说这里的积雪较为稀松,但趴的时间长了也会令人窒息。
那是一张十分年轻的脸,五官与自己相比并没有过于突出,他的额头低平,鼻梁也不高,一副典型的东亚人面孔。他肯定是来自南方,那个乔治并没有去过的神秘国度。
他的小腿到裤脚处已经结冰,应该是沿着大河漂流北上,上岸时沾了水,最后在这冰冷的空气里结的冰。
年轻人的脸色苍白,脖子处正冒着冷汗,身体在发烫,乔治摸了摸他的额头,温度不低,他正在发烧,而且情况不容乐观。猎人将老鹿扔在雪地里,背着年轻人艰难地在雪海里前行,将他背到了小木屋,放在木床上,用厚厚的棉被盖着,并且在旁边升起了火堆。
等他再次返回的时候,那头老鹿已经不见,旁边只留下了几排梅花爪印。尽管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局,乔治还是忍不住对天叫骂了一句。 本来他准备再次进入森林里搜寻下一个猎物的,但是雪下的越来越来,当飞雪逐渐变得像鹅毛一样大,模糊了他的视线时,老猎人终于放弃了,他开始返回到小木屋。但是他必须在未来的两天内再来一次,因为剩下的食物已经不多了。
当他返回小木屋时,那条老狗正在狂叫。它已经睡醒了,陌生的味道刺激了它的神经,也不知道是兴奋还是警惕,它疯狂撕咬着角落里脱下的年轻人的裤脚。
乔治摸了摸大毛的脑袋,让它放松下来。他现在非常疲惫,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艰难地将猎枪挂在后墙的挂丁上之后,他坐在火堆旁神情恍惚,渐渐陷入睡眠。
等他醒来时,已经到了下午,大毛正趴在他身旁的火堆前打着呼噜。这条狗又睡着了。他又将视线转向木床,他惊异的发现那个年轻人醒了,他正坐在木床上,背靠着后面的木墙。他看起来十分虚弱,神情呆痴地看着木屋的四周,仿佛在思考着自己的处境。
毫无疑问,猎人知道他虚弱的来源。
“你要吃点东西吗?”他不知道年轻人是不是能够听懂,乔治说的是自己母国的语言。不过他的运气似乎足够好,他看见年轻人用很吃惊的眼神看着他,然后点了点头。
乔治取下门口挂着的一只剥好皮的兔子——那是他一星期前打下的,在这样的天气里,根本用不着冰箱,大自然就是天然的冷藏室,猎物就算露天放上两个月,它们的组织也不会坏。他把它放在火堆上烤,不一会儿香味就弥漫开来。
年轻人的眼中充满了渴望,由饥饿所赋予的渴望。看着年轻人睁的大大的眼睛,老猎人突然有了玩笑的心思。他拿着烤兔走过木床边,只不过他避开了年轻人伸出的手,而只是从床边的木桌上拿了一张白纸。
“这可不是给你的,你的身体还吃不了这种东西。”老猎人说。他用白纸将烤兔包好,以减少它热量的消散。
年轻人露出疑惑的表情,他张口想说什么,但是却好似力气已经耗尽,一个字都没有吐出。不过乔治知道他想要问什么,但是他并没有立刻说出,而只是放下烤兔,拿了一个盆出门。
门外是一片冰雪天地,黄昏的光线昏暗——不过在西伯利亚的冬季,就算是正午光线也不会亮到哪里去——但是积雪的存在却使情况好上了不少,它将自己所接纳的光芒全部反射了出去。这是一片白雪皑皑的世界。
老猎人在门口靠左的地面上装上一盆雪,将它端回屋内,用两根硬木棍夹着放在火堆上(硬木很湿,不会被火点燃。),又在火堆里加上几根干木材。等到雪化为水,水再变为沸水装进小碗之后,他才将从哈卡斯人那儿换来的燕麦倒入里面,泡开之后放上勺子,递给年轻人。
看着眼前香味迷人的燕麦粥,年轻人有些犹疑。
“别担心,这里除了我也没有别人了,而我也没有精力在外面雪地里跑来跑去,它们都很干净,你放心喝。”
年轻人不再犹豫,饥饿使他恢复了一些力气,他接过装满燕麦的小碗,大口地吃起来,不过滚烫的雪水还是让他吃了一些苦头,过了一会儿情况好了很多。一碗燕麦对他来说显然是不够的,他需要更多,于是他就在乔治的眼皮子底下将整锅燕麦都给喝掉了。
不过老猎人当然不会在意这些东西,他剥开烤兔身上的白纸,将其中一条充满鲜汁的大腿扯下,扔给旁边的哈士奇。大毛也是先舔了舔主人的手,然后再用嘴捡起兔腿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填饱肚子之后的年轻人明显精神也开始活跃起来,他告诉了乔治他的来历,当然是用老猎人的母语,在他的国度,这门语言几乎全民普及。
年轻人的母国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度之一,而他的家在这个国度最繁华的一座城市,与这片荒无人烟的旷野比起来,那里人群密集,几乎每一个地方都充斥着喧哗和嘈杂的吵闹声。他很不喜欢那种环境,于是他在家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离开了那座城市,一直向北越过茫茫大山,不知道走了多远的距离,他走出了那个古老的国度,进入了草原之国。那里的人们彪悍热情,不过经历了盛情款待之后,这个年轻人并没有打算停下他的脚步,他继续向北。在一座高大的山脉之下,他在这条大河的源头之一的小河上乘着木舟漂流而下,穿过无边无际的北海——世界最深淡水湖,再次北上,最后进入了这条大河。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不断地行进,天气越来越冷,河面开始出现冰块,最后寸步难行,他只能选择上岸。食物早在漂流时消耗殆尽,没走几步就因饥饿而倒在了森林的雪地里,直到被老猎人救起。
乔治当然知道草原之国,他在上学时以及在间谍培训时期都了解过这个国家,他当然也知道从色楞格河穿过贝加尔再顺着安加拉河到达大河边上的这片森林究竟有多远的距离。这是一段漫长的旅途,令人向往却又充满艰辛,只有真正拥有勇气的人才敢迈开脚步,而这样的人并不多。
乔治并不喜欢与人交流,二十年的独居愈发令他失去说话的欲望。
他的职业要求他需要变得虚伪而不断地说假话,但是他并不喜欢这样,有时很他真的认为自己不适合做一个间谍。他出生在一个很有教养的家庭,父亲是一个大学教授,母亲是州议员,他从小就接受家庭和学校的熏陶——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这种思想无疑深植于他的大脑深处,但却给于他无尽的束缚,在那个自由思潮勃发的年代,他毫无疑问是受到撕扯的那一类人。
“你多大?”乔治问。
“23。”年轻人精神地回答道。
这正是他儿子的年龄,他在新婚后不久就离开了,至今都没有见过他一面。而乔治早就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困在了这片森林里,回不去了。
“早点休息吧!”乔治说。
年轻人面露疑惑,他才刚睡醒而已,尽管身体确实疲惫,但是他还不想睡觉。
“我是怕你明天起不来。由于你的关系,我失去了今天的猎物,所以明天我需要重新出猎。你必须来帮忙。”乔治十分不满地吼道,顺便说了原因。
年轻人也觉得惹怒这个大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只是表情微微有些丧气。明天应该不会太好度过吧。
这个季节的西伯利亚,夜晚的时间远远长于白昼,就算再懒的人都不可能睡过这漫漫长夜。除了他那条年老的哈士奇,当然它也不是人。
今夜的天气很好,白日的大雪并没有延续下来。皎洁的月光透过木屋的缝隙照射在地面上,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光斑。其中一小块光点落在了年轻人的眼眸上,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仿佛接受了塞勒涅的祝福,做了一个美梦。但是他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扩散,一个声音就把他吵醒。
“该走了!”老猎人说。
年轻人透过木窗缝隙看向外面,月光似乎被云朵遮住了,什么也看不见,漆黑一片。
“这么早?”年轻人的声音有气无力,他根本没有睡好。刚睡醒怎么可能睡得着,这一晚的大部分时间他都睡得迷迷糊糊的,好不容易睡着却又立刻被吵醒。
“现在不早了,这里白天时间很短,我们必须要珍惜时间。等到了森林,天就差不多亮了。”
年轻人脸上困意依旧未消,但是也只能打着哈欠起身。然后他用非常怪异的眼神看着乔治,这个人都不睡觉的吗?昨晚半夜时,他醒过一次,他看见这个男人一个人在外面的木桩上坐着,双手搭在小火堆上方,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火焰。这么冷的天,即使有火堆靠着,也不会很舒服吧!不过他的身影倒是给了年轻人一种感觉——他很孤独。但是他想了想,又觉得很正常,一个人住在这片寂静地森林里,是个人也不会觉得好过吧!可是,谁又会想要待在这样一个地方呢?他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这倒是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你为什么会住在这个地方?”在穿上猎人递过来的毛起大衣时,他装作不经意问道。
“因为这里安静,不用想太多东西。”
乔治并没有说太多,他径直去取过自己的猎枪。
“枫,你过来。”昨天他已经知道了这个年轻人的名字。
年轻人垂头丧气地走了过去。
“你看起来不是很高兴啊!”
“你这样叫我,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孩。”
“对不起,我不太清楚你们的习俗。”
“照你们的来就是了。”
“好吧,林,帮我拿着它。”猎人交给林枫一圈麻绳,“一会儿可能会用得上。”
就在他们准备出门的时候,那条老哈士奇钻出了它温暖的小木窝,用它的头拱着主人的小腿。
“你睡醒了吗,大毛!”
老哈士奇高兴地摇着它的尾巴,好像在期待着什么。
“你就在这里等着我们回来吧!”老猎人抚摸着它的头,但是哈士奇却只是“呜呜”地叫着。
“我想,它应该是要你带它一起去吧!”林枫说。
“可能是吧!但是现在不行,外面太冷了,而它又太老了,”老猎人说。“再等等吧,等天气暖和一点。”
似乎明白了主人的意思,哈士奇低下头发出“呜呜”的声音,然后失望地转头回到自己的窝里,无精打采地趴了起来。
这个情景让林枫很难过。他感觉就像看见一个年老的将军,想要再次出征杀敌,却被告知天气不好,而只能等待着其他战士的凯旋。
天开始微微发亮,太阳在东方的低地平线上方发出惨白的光芒。整片森林还处于朦朦胧胧的状态,冬季晨光中的西比利亚森林寂静无比,只是偶尔能听见一两声山雀清脆的鸣叫。在这样冷清的时节,你很难觅到动物的踪迹,它们的警觉性都很高,与人类不同,这些生物主要是靠听觉和嗅觉来寻找猎物或者避开天敌。
寒风吹过,天空中飘着小雪,地上堆积的厚厚白雪使人行进艰难。在这样的寒冷天气里,就连呼出的气体都能凝结成小水珠向下飘落。森林中有很多光秃秃的树木,它们是落叶松,用落叶的形式来抵御这里的严寒。
老猎人谨慎地在前方走着,在他的身后,那个从南方来的年轻人正在蹑手蹑脚地跟着。他的身体有些轻微地颤抖,尽管毛皮大衣已经紧紧地将他包裹在了里面,但是寒风似乎无孔不入,它们总能够找到机会入侵他的身体。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从小在亚热带长大的林枫,就连下雪都很少见到,怎么能够指望他在这种天气里还能活蹦乱跳呢!
“我说,我们这个应该算是偷猎吧?”
乔治不满地瞪了一眼身后的年轻人,他说话的声音会把周围的猎物都给吓跑的。
“不算。”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为了生存而打猎,偷猎者的目的是赚钱。”猎人平静地解释。
进入森林之后情况好了很多,至少脚步有时可以踏在坚硬的大石头上了。森林里的积雪要比外面稀疏不少,也许是头顶的泰加林阻挡了一部分积雪的降落。不过最主要的功劳还是要给森林里安静的生命,因为它们活动所散发的热量消融了大量的积雪,才使得这片森林没有太过臃肿。
“我们的陷阱真的有用吗?”年轻人小声问道。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在继续前进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一排梅花爪印。
“这是什么动物,是猫吗?”
“不是,森林猫的身体很轻,而且脚掌肥厚,踩不出这么深的脚印,这是应该是灰狼的脚印!”老猎人无奈地说道。“看来我们得换一个方向了。”
在往回走的过程中林枫总觉得猎人没有讲清楚,他并没有被说服。
“狼不是群居动物吗,但这里的脚印只是一匹狼留下的吧?”
“也许是和同伴走散了,又或者是被抛弃的孤狼。而且,”猎人停下看了看后方的遗留脚印。“就算是群居,除了围捕大型猎物之外,公狼还是更喜欢单独行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了鹿群的踪迹,它们是这片森林最大的草食性生物。
这群梅花鹿十分胆小,他们一直走到了森林的边缘地带才发现了它们的脚印。这种生物体态优雅,行动敏捷,但它们十分谨慎,就连在进食的时刻也丝毫没有放松警惕,那小巧的脑袋时不时地抬起来张望。它们是群居动物,家庭里的成员一刻也不会分离,一旦发现风吹草动,整个鹿群立马一哄而散。
突然枪声响起。林枫知道乔治已经扣动了扳机。整个鹿群四下而散,其中一只老鹿脖子处在不断冒着鲜血,但是这对它的跑速似乎没有太大的影响。
“该死,果然还是距离太远,”老猎人不甘的说道。但是再靠近,肯定会被鹿群发现,没办法了。“林,快跟着它。”乔治大吼。
林枫立即领悟猎人的意思,他挥舞着从森林地面上捡的硬木棒,向老鹿追去。但是他是不可能跑过这森林里最能跑的生物的,即使他是世界冠军也不可能。不过他也没有自负到认为自己可以追上它,不一会儿他就跑不动了,只能站在雪地里用力地喘着粗气。寒冷的气体将他的鼻子冻得近乎无感,喉咙处也有腥味上涌。看着这头受伤的老梅花鹿奔跑的方向,林枫的眼睛微眯,嘴角轻轻上翘。
“干得好!”
老梅花鹿知道那愚蠢的只有两条腿的生物追不上自己了,不过它的本能告诉它,危险仍然没有远离。它依旧用着全力在雪地里奔跑。突然,它觉得视线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难道是下大雪了?它的心里疑惑。不过随即它意识到了,它倒在了雪地里。麻木的腿上疼痛感传至大脑,它不停地挣扎,不好的预感充斥着它的思维,直到它听见耳边传来枪声。然后它的意识模糊,世界也从白色变成了黑色。
“没想到还真的起作用了。”年轻人十分欣喜地说道。
“这样的天气,这是最简单有效的陷阱。”猎人说。埋在雪面上的麻绳,即使是拥有敏锐视觉的梅花鹿也不可能发现。老梅花鹿的本能并没有错,这种只有两条腿的生物比它的任何天敌都要可怕,在它还是一头小鹿的时候它就知道了,只不过那时候猎人的目标并不是它。
“快来帮忙!”
年轻人立即向猎人跑去,他的眼神里愈发充满敬佩。
这是一头体型很大的老鹿,甚至比前一次的还要大,他们两人用尽全力都只能艰难地拖着它在雪地里前进。
“比上次那只还大!”乔治看起来十分兴奋,他们停下休息了一会儿。“那一只都够一个小狼群吃上一个星期了。”
林枫喘着粗气,对于这个比他大二十多岁的“老头”轻松的神情无言以对。但是他的注意力马上就被转移,他的身体僵住了。
“嘿呀!休息够了,继续前进吧!你怎么了?”
“乔治,你看前面!”
顺着年轻人指的方向,猎人看见一只灰白色的生物。它的眼睛如同黑珍珠一般乌黑发亮,镶嵌在长长的脸盘上。腹部一下的腿部是暗淡的白色,身体和背部则被灰黑交加的毛发覆盖。
“林,你别动!”乔治认真地说。毫无疑问,对于眼前的生物他再熟悉不过了,它们令这片森林里的所有生灵日夜提心吊胆。尽管冬季为了保暖而蓬松的毛发令它此时看起来威严尽失,但这并不能抹去它体内传承着的古老血统,它们是进化史上最成功的物种之一——西伯利亚狼!在这片森林里再也没有比它们更为强大的生物了,以前有过,不过它们已经被时间淘汰,唯有这个种群依旧存在,并且维持着庞大的数量。此时它正站在前方十米左右的雪地里,双眼直视着他们!不过又或许是看着他们身后的东西。
“乔治,别……”猎人的撇过一只手,取下挂在背上的步枪,林枫下意意识想要阻止,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明白自己的想法是有多么的愚蠢。
灰狼察觉到了危险,愤怒地露出獠牙,它的面容变得狰狞,神情变得凶狠,如同地狱来的魔兽。它轻松越过十米的距离,不等猎人给子弹上膛,就已经到达他的身前,猎人转身想要避开,但却无法躲出狼爪覆盖的范围,他感到胸口被剧烈撕扯,被迫后退,猎枪被抛到了空中。灰狼跳到一边,枪也掉落在雪地里,与狼和猎人成三角状。
“呜~”灰狼仰天长啸,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光芒。它身强体壮,行动敏捷,年龄正处于巅峰,很自信眼前这两个人类不是自己的对手。
“糟糕,它在呼叫同伴。林,快拿枪!”但是灰狼已经向他扑了过来,猎人倒在地上,带着腥臭的黏液滴在了他的脸上。出现在他的视线里的是一副凶狠狰狞的面目带着一双尖锐的獠牙,而这双尖牙将会撕碎他的脖子。
灰狼很得意这种状况,它要撕碎眼前的生物,尽管他不是那么可口,不过当做餐后的甜点,到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的獠牙会刺破眼前这个人类的咽喉,他将因为窒息而死。
“嘭!”灰狼的美好幻想被破灭了,它感觉背部传来一阵麻木,它转身向林枫扑来,但是第二发子弹已经为它准备好了。枪声再次响起,正中额头。
“呼!”乔治看着灰狼的尸体,长舒了一口气。“我们得赶紧离开。”
“嗯!”林枫答道,他看上去仍然有些惊魂未定。
一路上虽然艰险重重,但终归还是回到了木屋。大毛正摇着尾巴为他们洗尘。
第二天,他们用乔治自制的木车将梅花鹿运进森林外的一个小村庄,以最原始的物物交换的形式换取过冬的食品和衣物。哈卡斯人特别热情,不仅邀请他们留下住宿,临别时还赠送了两瓶伏特加,那是出去的男人们从大河下游的城市里带回来的。
接下来的日子林枫过的十分舒坦,有充足的食物还有保暖的衣服,生活简直就是无忧无虑,没事还可以逗逗年老的哈士奇、堆堆雪人,他已经完全爱上了这片雪域森林,如果可以他愿意再待久一点。
一天晚上,大雪纷飞,外面寒气逼人,猎人决定拿出伏特加来祛寒。这可让林枫高兴得不得了。他早就听过这种酒,它是这个国家的象征,也是战斗民族活力的源泉。
“我去把昨天打的那两只兔子拿来。”不等猎人回答,林枫就自顾自的跑去取下门外挂着的兔子。
不得不说,这就实在是太烈了,刚沾到嘴林枫就感到一种灼烧感。但是猎人对此却毫无感觉,他都是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的,这看得林枫目瞪口呆。
火堆上方的烤兔香味四散,闻着都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终于烤好了,猎人还不让人吃,这可让林枫有些不满。
“这是我的秘制香料,二十年烤兔经验的结晶。”乔治得意地介绍他的专利,然后将它散在烤的焦黄的兔身。当美味进入口中的时候,林枫觉得多等的这一会儿值了,别说等一会儿了,就算是让他等一天他也愿意。
猎人按照惯例将最肥美的后腿分给了旁边舔着舌头的老哈士奇,大毛也对主人的手艺十分放心,在吃完的上面附着的肉之后,还津津有味地嚼着骨头。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尽管此时他杯里的伏特加连一半都没有喝到,但醉意已经在他脸上悄悄升起,他白皙的脸上有些泛红,大脑有些晕眩。
“你问过这个问题!”猎人漫不经心地说。他明白这个小子喝醉了。
“但是你没有认真回答我,不是吗?”林枫将脸凑近乔治。
眼前这个年轻人眼神迷离但是语气严肃,猎人都搞不清他是否是认真在提问。不过也许自己也应该找个人说说了,即使这个人和他儿子一般大。将秘密藏在心里并不是一件好事,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了。秘密存久了之后,人的脾气会变得古怪,行为会变得怪异,不爱与人交流,最重要的是它会将人变得孤独,是内心真正的孤独。
“我其实不是这里的人,这你应该能够猜到。”
“嗯。”他们从来没有用这个国家的语言交流过。
听见猎人愿意说,林枫的精神也稍微变得集中,酒意也顺带着消了几分。
“那时候我也差不多是你这个年纪。”乔治在回忆。
窗外刮着大风,吹得针叶树林“唰唰”作响。大毛现在无事可做,在火堆旁酣睡起来。
“年轻总是意气勃发,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并且不愿意受到束缚。所以我逃离了家庭,去参了军!”他拿起酒杯再次将里面的液体倒进自己的嘴里。
“军队的生活让我的到了极大地释放,庞大的训练量让我无暇他顾,忘掉对社会的不满,完美融入其中。很快我得到了一个特殊的部门的注意,并且进入其中,成为了一名国家间谍。很神奇的经历是不是?”猎人看着林枫脸上的表情笑着说。
林枫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梦里猎人在对他讲着一个奇怪的故事。
“那时候正值冷战,在进入这个国家之前,我潜入过很多国家,刺杀过一些人。那些都是为了完成任务,我的心里没有任何负担。”猎人一把拿起酒杯一口喝光里面剩下的液体。
“那时候国家之间的关系都异常紧张,出色的任务表现很快使我得到重视,我被派到这个主要的对手境内窃取机密。但就在我还是一名普通士兵的时候,阿富汗战争爆发,我被迫进入到这个战场。”
“嘭!”乔治手里的杯子落在地上。
“我去拿扫把!”
“还是我去吧,你不知道扫把在哪里。”
清理完玻璃碎片之后,猎人慢悠悠地坐下。被响声吵醒的老哈士奇过来舔了舔主人的手,乔治也摸了摸它的头,然后它又心满意足地在火堆旁躺下。
乔治坐了一会儿,像是在回忆刚才的故事情节。
“战争很乱,死了很多人。在那之前我从未经历过真正的战争,从未想象过血肉横飞的画面。对于刺客来说死亡都是平静的。”乔治说,“年轻人也很容易对自己所坚持的东西产生怀疑。自然老死,一杯毒酒下肚又或者用一颗子弹穿过大脑,生命的消逝在一瞬间或者带着一些挣扎,这些死亡都很有‘尊严’。”
林枫醉醺醺的听着猎人的过去,他脑袋晕乎乎的,他没有听懂猎人所说的尊严是怎么回事。
“他们并不会让人感到难过,因为他们都带着生命存在的价值有尊严地死去。但是战争并不是这样,成千上万的人毫无价值地死去,只需一颗炮弹下落,他们就成了碎渣,来不及嘶吼,来不及痛哭。”猎人面无表情,声音也不带情感。
冷风刮得越来越用力,木窗在不停抖动着,一些小片的雪花挤过夹缝飘了进来,远处的森林里隐隐传来狼嚎。在火堆的温暖覆盖不到的地方,林枫依旧会感到丝丝凉意。
“战争中任何建筑都无法幸免。在医院的废墟旁,女人身受重伤,她刚从水泥板下爬出,她怀里完好的婴儿正在大声哭喊。这里居然还有幸存者。那个婴儿也让我深受触动——我刚在联络员那里得到消息,我的儿子出生了。”当提到他儿子时,林枫终于看到猎人的脸上出现平和。“那小子应该还是正在哇哇大哭吧。我很庆幸他能有一个安全的人生。我突然产生了救助他们的想法,但是就在我将要去的时候,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炮弹下落的声音!”
猎人的表情有些凝固,似乎那个画面对他来说仍然记忆犹新。
“那是你不可能有过的感觉,因为你没有经历过战争,你不知道那些流血究竟是多么的没有意义,为了一些与我所追求的自由截然相反的东西。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我再也无法继续下去这份工作了,在战争结束回去的时候,我从火车上跳进叶尼塞,那时已经没有了这么冷,河面上只有一层薄冰,所以我并未受伤。在水下我听见子弹与水摩擦的声音,他们应该以为我是个逃兵,而十分生气吧。而实际上确实也是如此。寒冷刺激着我的头脑,那里皮肤发麻,但我感知却从未如此清晰,精神也从未如此集中,”他的脸上有了一些红晕,最终烈性的伏特加酒的后劲还是令他有些受不住。“那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时刻,也是真正明白的一切的时刻。我想了很多东西,思考了很多你不曾考虑过的事情,人、生命、国家还有宇宙以及战争,这让我越来越迷失,仿佛所有的东西都失去了意义。”
的确林枫不能理解猎人的感受,那些战争和死亡对他来说都是太过遥远的事情。不过也许他有过类似的感觉,就和他离家出走一样,因为对生活找不到方向,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
“那你为什么不回家?也许他们都在等你,你也能从他们身上找到答案。”林枫问。
猎人微笑着看着他,丝毫没有一点酒后失态。他以前一定是一个绅士林枫想。
“在进入这片森林时,我就已经回不去了。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叛国。”他的声音疲惫,似乎有些精疲力尽了,尽管神情依然平静。“好了,我有点困了,早点睡吧!”乔治不想继续说下去,或许这已经是他的极限。
他熄灭火堆,大毛晃悠悠地起身爬向自己的狗窝,似乎正在对被吵醒感到不满。猎人转身也是晃悠悠的,那是酒精在起作用,但林枫却觉得那身影苍老而疲惫,尽管猎人本身的年龄并不能够算是老。
林枫并不相信乔治留在这里的理由就是这样。他的行为距离叛国程度还不够,只要他稍微解释下,就说因身份暴露而不得已撤退,很容易就能够得到谅解,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国度已经容不下他了。他留在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就只逃避,他无法面对自己的妻儿。这是个孤独的男人,他总是将自己的身影埋藏在大雪里,独自望着黑夜。这很像一种生物,那种他们白天遇到的生物。
没有月光的北温带黑夜完全漆黑一片,唯有窗外狂暴的刮风声。但这种声音却很适合安眠,不像南方的那座大城市里夜晚喧嚣的车流声,吵得人整夜失眠。
冬季虽然漫长,但是却无法阻止春天的到来。
积雪开始慢慢融化,经历了一个冬季的沉眠,大河又开始从新流淌起来。在冰雪融化的那段时间,凉意似乎更深了,但是已经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将鼻腔冻得刺痛。
年老的哈士奇也不再总是无精打采,偶尔也会焕发出一点活力,比如说用它的额头在林枫身上使劲蹭来蹭去。经历了几个月的相处,他们之间已经很熟悉了。
叶尼塞的水依旧冰冷刺骨,但却并不能削减林枫的热情。他将自制的鱼叉向水中,差点插中那条灵活的梭子鱼。今天难得出了太阳,再加上看大毛心情还可以,猎人决定带它出去散散心,它已经太久没有出过它的小窝了。
但是在来的过程中,森林的湿地上还有河边的浅滩上他们发现了有疑似脚印的痕迹,不过看上去已经过了几个星期了。也就是说几周以前可能有人来个这里,但这只是路上的小插曲。
大毛在林枫面前跳来跳去,看上去十分开心。
“乔治我抓住几条梭子鱼!”
“哦,很棒,就在这里吃吧,我先生火。”
“恩。”
在来之前,林枫可是特地让乔治带上他的自制调料,所以这肯定会是一番美味。鱼的香味向四周弥漫,逗得大毛张开大嘴,一副真诚的模样。
不过大毛此时可有些不满,眼巴巴地望着猎人扔给他的食物。
“头是梭鱼身上最美味的部位了,你可别太贪心。”猎人训斥道。
老哈士奇有些闷闷不乐,不过在它尝了第一口之后,就吃的津津有味了。这是林枫第一次捕鱼,这样的成绩也算是优秀了吧,而且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总是会很舒服,所以林枫吃得格外的香。
树林里“唰唰”作响,像是风吹落叶的声音。
最先察觉到危险的还是大毛,它对猎人发出呜咽的声音。接着乔治也察觉到了不对,他开始警觉起来。
“怎么了?”
“是狼,一定是是鱼香味将它们引来的,”猎人说。“快走。”
就在林枫起身的时候,他的手背被鱼叉刮伤,红色的血液开始往外流,在冰冷的空气中,他感觉凉呼呼的。
“糟了!”猎人看着他的伤口,不安地说道。
“我没事,这点小伤还不足以把我怎么样。”林枫笑着说,觉得猎人有些大惊小怪了。
“狼对血味及其敏感,即使相隔很远它们也能轻易追踪。现在我们麻烦大了。”
林枫表情开始凝固,他明白了猎人的意思。
“快走!”
但是已经晚了,他们已经听见了狼的喘息声,它们兴奋地嚎叫着,与周围的地面摩擦着发出唦唦的声音,它们知道猎物就在附近,因为它们闻到了鲜血的气味。
“你用这个擦拭伤口,它能够掩盖血液的味道,我去引开它们。”乔治说。
“那你怎么办?”
“我有办法逃开,毕竟已经在这里混了二十多年了,再怎么说和狼群打交道的经验还是有的。”乔治露出一个让人放心的笑容,但林枫却很难放心。不管对谁来说这都是一件危险的事,他突然对自己有些自责。
“大毛,你就留下来吧!”
哈士奇“呜呜”地叫着,很明显它不满主人的安排。
“你必须在这里待着!”猎人语气突然变得严厉。但是大毛异常固执,他不停撕咬着猎人的裤腿。
“我想它想要再和你并肩作战一次吧!”
猎人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儿老哈士奇,终于他的神情开始柔和。他俯下身体 摸了摸它的头。“真拿你没有办法,你知道很危险还是要去吗?”大毛叫了两声表示肯定,猎人大笑,林枫觉得他变年轻了,不,这应该才是他真正的年龄,这才是真正的猎人。“那好吧!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了。走吧,我的老朋友。”“汪汪!”
猎人跑开了,带着老哈士奇!它将与自己的祖先们展开最后一次拼杀。林枫知道这是最好的一个选择。那是一道孤独的背影,但是却又如此伟大,他不会逊色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位伟人。这个想法很奇怪,但是林枫十分肯定、毫不怀疑。
在猎人离开同时他看见前方灌丛里有动静,他乘机爬上了最近的一棵落叶松上,它已近长出了嫩叶。借助叶片的遮掩,他得以窥伺下方的场景,但这一看却令他绝望。
密密麻麻,无穷无尽的灰狼群,它们在林中穿梭,借助灌木的遮掩,没人能够在地面上看见它们的身影。但是林枫此时在它们的上方,他清晰而又窒息地凝视着下方奔跑的生物。他突然意识到,刚才一别可能就是……永别!而就在刚才他还抱着侥幸,以为这不过是又一个奇妙的经历。
狼群一涌而过,林枫不敢出声。过了一会儿,他听见远方的兽吼声,大毛的声音似乎也混杂其中。
不知过了多久,林枫觉得这段时间就像是几个世纪一般漫长,他的精神在等待中受到了极大地折磨,但实际上,天都还没有黑下来。所有声音都停止了,林枫也知道一切都结束了,他们已经被撕成碎片了吧!
他从树上下来,脚步踏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一下地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悲伤并没有让他丧失警觉。
“别动,乔治.多列塔你被捕了。转过身来。”
林枫举起手转过身,身后是几名穿着黑衣制服拿着机枪的军人,他们的制服上有一个五星标志,里面圈着锤子加镰刀。林枫觉得这个标志很熟悉,但又一时想不起来。
“你不是乔治.多列塔,你是谁?”看见他的面孔之后,他们中一个人问林枫,用着憋嘴的英语。
“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正在寻找的人应该已经死了。就在刚才,那阵狼潮之中。”
几个人面面相觑,似乎在商量什么事情,最后他们似乎达成了一致。
“你得跟我们走。”
林枫知道自己没法拒绝,也没有反抗。他此时心情低落,他在这片森林的日子也该结束了,只是没想到是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不过也好,这里已经没有继续停留的必要了。
在离开的路上他想起了那个标识的含义,那是克格勃的记号,那个最神秘的特工组织之一。他明白他们的目的,但是这些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们把他带出森林,在一片空地上停着一架“信鸽”。
随着巨大的直升机的轰鸣声,他随着直升机飞翔空中,起先一阵眩晕,之后逐渐好转。在清醒之后,他的目光看向窗外,最后再留恋一眼这片森林。
他拼着直觉看向小木屋的方向。突然,他仿佛看见了什么。
那是一阵白烟,是火堆熄灭后的产物,突然他里心里又生出了新的希望,莫名的希望。
林枫凝了一会儿神,尽管前途迷茫,但是此刻他的心里没有遗憾。
直升机越过高山、穿过大河,最终将会到达终点,但谁又知道这不会是一个新的起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