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今天水果下午茶,吃完走去厕所的途中,在茶水间看到了一个女同事杯子上放的释迦果,也叫番荔枝,讲真我一个南方人,不来厦门真不知道还有这么多奇怪的水果,什么芭乐,雾莲之类的,太多了。
第一次见到这个是在曾厝安,美丽厦门必游景点之一,同样的味道,同样的人潮,那里可能也是除了早班公交以外,第一个让人感受到人潮汹涌的地方。
刚来厦门觉得这里水果卖的也太他妈贵了,特别是曾厝安消费又高,普普通通一碗沙茶面就30多了,真的是怀念武汉的襄阳牛肉面。至于释迦果我忘了多少钱了,反正印象中就觉得很贵,而且也很丑。
我,一个外貌协会不说,在买东西上也一直保持着能不消费少消费,一消费就一大笔消费的这种错误剁手观念,所以来了一年,还没吃过各种各样的水果: )
小时候吃糖总是把最甜的就在最后,先吃不好吃的,再吃好吃的,不凑巧的是你攒到最后的糖果,万一不小心掉地上了,这时候就很糟心的,只能捡起它。
当然是丢掉。
人生在世美好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还没有看过山川大海,就要在社会伦理中度过一生,有时候想对自己和朋友们说,对自己好点吧。
对自己好一点,能尽早得到的东西,就不要等失去了兴趣。
2.
都说真正的英雄主义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之后,仍然热爱生活。
我依然热爱生活,就像我还是喜欢在没有多少人的公众号上不停的吧啦吧啦一样。
"想买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贵,才放弃,那就买。"
信了这句话的邪,到目前为止,我还有很多分期没还完。有时候我们要有一脚踢翻毒鸡汤的勇气,和洗鞋或者买新鞋的决心。
我是一个很念旧的人,在我房间经历第二次装修之前,上小学的课本,小学初中同学之间送我的礼物,都会被我好好的存起来。这似乎是一种隔代遗传的基因,爷爷就很多东西舍不得丢,我妈就不一样,我妈喜欢干净利落,整整齐齐的家。
秉承着我们家性格作风的不断混合和潜移默化,我成了一个矛盾的人。
在一路上边走边丢,束缚太多了,就像在风中飞舞的风筝,一滴雨时,仍无忧无虑的能遨翔天空,真的倾盆大雨之势扑面而来,可能连收线的机会都没有就不知所终了。
所以在高中以后,我就不喜欢送礼物了,虽然是聊表心意,可是你最后发现,那一点心意其实挺占地方的,还不如发挥物品的最大用处,有可以当丢则丢的决心。
如果什么困扰你或是消耗你,身外之物的话,当丢则丢吧。怕找不回来,就找个地方埋了吧,能再见到,即是缘分。
佛系解决问题。
3.
我不太喜欢什么小时候喜欢一样东西,可是没有得到,长大后有能力去买才发现,已经不喜欢那个东西的段子。
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回答是"小时候一直想买奥特曼,买不起。现在33了,是玩具店老板,专卖奥特曼。"
这种多酷,知乎此回答点赞3.4k。
喜欢的东西怎么可能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失去兴趣呢,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
小时候喜欢毛绒玩具,也没收到过几个毛绒玩具,长大后最喜欢的就是夹娃娃 : )
最后,夹娃娃真的是个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