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马某从楼上坠下身亡。报道显示,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想剖宫产,但家属坚持顺产。医院三次通知家属均被拒绝。但是,家属在一封公开的"声明"信中称,家属表示并非如此前媒体报道所言:"医院通知,家属不同意",而是丈夫已两次同意进行剖宫产,均未果。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此外,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
本来即将迎来新生命的诞生,最后却落得个一尸两命的结局,这既让人感到痛心,也让人感到惊诧。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呢?完全难以置信。但这样的事就这么发生了。看后续的报道,事情陷入了罗生门,医院和家属各执一词,都指责是对方拒绝剖腹产,责任在对方。
不管真相如何,最后的现实都无法改变,悲剧已经酿成,我们都不知道产妇当时到底是情绪失控,还是对各执一词的双方失去了信心。
各路评论家就此事纷纷发表看法,从双方责任扯到制度上,从签字权扯到人身权利归属,争论到底是家属的责任还是医院的责任。看似说得都有道理,只是各路评论家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冷冰冰的文字并不能掩盖一颗冷冰冰的心。
产妇情绪变化,没有人可以证明是什么样子的,如此极端的行为,要对人生失望到何种程度才能做出来呢?当产妇跳楼的时候,请问她的丈夫在哪里?她的家人在哪里?难道没有一个人陪着她生产吗?
作为产妇,在阵痛袭来时,大脑是一片空白的,那一刻,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那是撕心裂肺的痛,一种痛到骨子里的疼,四肢无力,浑身出汗,如果身边没有人陪着,做出极端反应是完全可能的。
所以,别再争论谁的对错了,医院和家属都有责任,死者丈夫的责任最大。因为作为丈夫,他妻子的命和孩子的命都掌握在他的手里,他的做法将起到决定作用。逝者不会再说话,不会为自己辩白,唯有冷冰冰的现实,用生命在做无声的控诉。人是自私的,但请尊重生命,无论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