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结果昨天中午就出岔子了,发信息给我说。公司临时有安排,项目上有个人走了,所以他可以去项目上那边房子去住了,就不用再租房子了。谢谢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之前也遇到过。但是解决都是非常的麻烦,没有那么一蹴而就。因为毕竟合同也签了,钱也交了,所以就很很难处理。说没成立吧,他也成立了,你说成立了嘛,他人也没帮你住,所以就很尴尬。
房东那边刚开始都是开开心心的,大家都比较愉快。结果遇到这种事情呢,相对来讲都不是。很爽快。给他打电话也是支支吾吾的,迟迟的不肯处理,说是等到周末过两天。然后显得很不耐烦。人就是这样,当钱到了别人的手里,那就不是你的了。所以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想好。签字那一刻说明你已经认可这个件事情,就不要去反悔。反悔你要有所损失,这就是人性。
后来晚上又给我打电话,我说还是要等两天,等他回来处理这个事情。结果他自己也觉得很抱歉。很麻烦索性就算了吧,大家不行就先住三个月吧。管他呢。一个人都是有极限的,当这个极限大有一定的程度之后,他就会觉得很烦,所以呢就会逃避这个事情。
但是房东这边呢,我还没跟他说,怕他再有变卦。索性就晚上再告知这个房东。
还有关于周姐对于自己的那个判断一定要认真的对待。之前真的很佛系,现在一定要切实的落实这个情况。说你做业务根本不像做业务的。我别人一问,别人就天天盯着我,你这啥也不发,连一个消息都不发给我,都是我找你,你说你这是做业务的吗?
这几天看他们一直在发成交的信息,我心里面有时候也很着急。所以还是要改变以往的这个工作作风嘛,把客户的事情给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