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法拍房,其实很多人担心购买时会遇到“租赁”的房子,房子如果拍卖成功后还住不进去,中途万一出现什么幺蛾子怎么办?那如果万一遇到有“长期租赁”那可就更可怕了,所谓一租就是20年,有了房子不能居住,让人心里听着心慌慌的。
为解答这方面的疑惑,那今天给大家说说法拍房中的租赁问题。
目前,影响法拍房最头疼的一个问题就是拍卖房被占用的问题,其中以被拍卖房屋上有租赁最为常见,甚至在执行中出现被执行人倒签租赁、虚假租赁等情况,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阻碍法院执行。
一、 对于法拍房中有租赁的,我们要了解的几点原则:
①房屋即使有租赁,也可以拍卖 。
②“买卖不破租赁”,拍卖之后正常情况下需要等到租赁期结束,当然可以和租客协调。
③短期租赁是比较常见,长期租赁是少见的乃至不合常理的。
二、何谓买卖不破租赁?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简单来讲就是虽然标的物已经因为买卖而移转所有权了,但其上所存在的租赁契约,可以一并移转给新的所有权人。
之所以会有这个法律原则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法律预设了房客在经济上的弱势地位,为了保障房客不会因为房子被房东随便处分而丧失使用房子的权利。
三、但须注意的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租赁合同成立并已生效;
●租赁物已经交付承租人,被承租人实际占有;
●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发生在租赁期间;
●出租人或者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所有权给了第三人
“买卖不破租赁”原本是为了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但却被许多法拍房的原业主和租客滥用,导致买受人的权益受损。
四、那么应该如何去化解呢?
在购买法拍房时,要提前做好调查工作,选择适合的标的去参加竞拍,比较复杂的标的(如带有租约)建议放弃竞拍。当发现房屋有租约,新业主想要收回房产时,可以跟租客协商,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或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