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鲁国人做了其他国家的人的小妾奴仆,凡是有人能够帮助他们赎身回到鲁国的话,赎人的人可以到国库中取回自己花费掉的资财。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贡从别国把一个鲁国人赎了出来,但是却没有去国库之中取回自己花掉的银两。孔子知道这件事后,对此评价说:“子贡在这件事上做得并不正确啊!圣贤之人所做的事情,可以带动社会风气的变化,从而对普通百姓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而并非仅仅是成就个人的美德。现在鲁国富有的人少而贫困的人多,如果子贡赎回人后,从国库中取回自己所花费的钱,对个人的德行修养并没有什么损害;但如果所有赎人的人都效仿子贡,不去取自己的钱,那么再不会有人去赎回自己的同胞了。”后来,孔子的另外一个学生子路救起一个落水者,那人送给他一头牛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子路接受了这份礼物。孔子知道这件事后,满意地说:“以后鲁国搭救落水者的人就会多起来了。”施恩不图报,当然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是君子的风范。孔子当然明白这一点,他之所以劝子贡和子路收取回报,是考虑到这件事情的社会效应。因为对于普通人来说,做好事不求回报的要求有些过高了,这无形中抬高了做好事的门槛,因此不容易普及,不容易形成风气。如果大家都能做好事而得到一定回报,那也很不错呀,社会风气不也变好了吗?以前社会提倡拾金不昧,现在社会允许拾金者收取一定比例的酬谢,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对拾金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其实是对他美德的肯定和激励,这样做有利于良好风气的形成。再说,有时候,做好事是要付出很大成本的,这时更要给做好事者一定的补偿了。比如子贡花自己的钱赎回鲁国人,如果不求分文回报的话,他能有多少钱去做好事呢?再如今天法律规定不许猎杀野生动物,但野生动物如果破坏了农民的庄稼,国家就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否则他哪来的积极性呢?
美德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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