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在简书发表的原创文章刚好是今年江苏省高考作文题"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原文如下: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构成“成功学里美妙的篇章。”
《周易·乾·文言》说“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声亲下,则各从其类也。”是指世间万物具有“各从其类”的特性,引申为志趣相同的人会自然地走到一起。
同声相应,从物体因振动而发声的物理特性看,是因物体振动频率相同或相差一定倍数所发之声可使别一物体产生共振,这种一种物理的声学现象。同气相求与同声相应,可概括为一个“通”字,通,也即“同”。就是同构、同序。
东方白,雄鸡伸长了羽毛绚丽的长颈,长蹄一声,划破了无边的寂静,千家万户的雄鸡闻声相应,也随着引颈长鸣。庄户人家闻鸡起舞,日出而作,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同气相求、同声相应的现象。一付好身体是这样,一台好的机器是这样,一个好的团队是这样,一个民族是这样。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这一思想被广泛应用于“兵学、医学、领导学、商学”等一切领域。《黄帝内经》,在其《素向·生气通天论》中说:“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其气九州、九窍、五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
意思是说“万物都是以通于天气为生命的根本,这个根本就是阴阳。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大如九州疆域,小如人的九窍、五藏、十二节,都与天气相通。”人身上的阳气,如同天上的太阳,如果阳气失却了正常的位次,就不能发挥它的作用,生命机能就会暗弱不足,甚至会减损寿命。天体的正常运行,是太阳的光明普照的结果,而人的阳气也像一团火,能起到保护和抵御外邪的作用。
“同声相和”与“同声相应”同义,乐器是很好的例子。汉代的《淮南子·览冥训》中对同声相应的现象就有形象的记载:“今夫调弦者,叩宫宫应,弹角角动。此同声相和者也。”
瑟(或琴)这类乐器的音高调准后,弹“宫弦”会使“宫弦”产生共鸣,弹“角弦”会使“角弦”产生共鸣。汉代高诱对此解释说:“叩‘大宫’则‘少宫’应,弹‘大角’则‘少角’动。”进一步说明在瑟上弹低音的“宫”音则使高音的“宫”相应,弹低音的“角”音则使高音的“角”互动。少宫、少角,分别比大宫、大角高一个或两个“八度”:假设“大宫”每分钟的振动频率为256赫兹,“少宫”则为512或1024赫兹;如弹“大宫”弦时,这两个“少宫”弦中的任何一个都会与之产生共振。同理,“少角”与“大角”亦然。这是物体共振的自然现象。
物体按稳定的周期产生振动,即可产生固定的音高,我们称之为“乐音”。乐音在有规律的组织中,则可以产生音乐所用的乐音体系,如《礼记·乐记》说:“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意思是说“声”与“声”相应,可以产生“变化”;这些变化有一定的规律后,就产生了“音乐”。
又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音乐的产生来自“人心”,由人心发出的“情感”产生“宫、商、角、徵、羽”这些乐音,经过有规律的组织,就产生了音乐。
从某个角度来看,人们在对自然界的发音方式有目的、有组织地利用,形成有特定的乐音运动形式,用以抒发情感,这就是音乐表现手段的产生而导致音乐产生的原因。
由于国家的不同,民族的相异,甚至地域的差别,在对相同发音手段的利用中产生不同的乐音组织手段与不同的乐音组织形式,因此也产生出不同的音乐风格。因而,同“声”可能不同“音”,同“声”也可能不同“乐”,这才构成了五彩缤纷、风格各异的大千音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