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有何要求?

根据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相关规定,平顶山市作为河南省的一个地级市,应当遵循国家及省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标准。具体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要求如下: 1.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确定安全员数量。 - 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需要1名安全员; - 1万至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需要2名安全员; -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至少需要3名安全员,并且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依据工程合同价确定。 - 合同价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至少需要1名安全员; - 5000万至1亿元的工程至少需要2名安全员; - 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需要3名安全员,并且必须配备与工程相匹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此外,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也有不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请注意,上述标准是基于全国性的法规和规范制定的,平顶山市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有所调整或补充,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平顶山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查阅最新的地方性法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如果企业的生产规模、项目复杂度增加,或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情况时,还需要适当增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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