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做第二顿饭的时候,不小心切破了手指。
我也是服了,我家菜刀,一向切葱不是太利索,切我手,当即立断,不,没断,见血了。
你知道,吃抗凝血药的人,是伤不起的,加之女儿没在家,费了我好大的功夫才止住血。得,短时期十指不能沾阳春水了。第一时间通知老家的泡爸,泡爸说,你甭急,我马上到。
两个小时后,我告诉小泡:你粑粑快到了。狗东西立马哗啦哗啦扒门,要求出去接爸爸。我放它出去,跑出去就站等在电梯口,目不转睛瞅着那缝缝。我说外面太热,咱坐屋里等呗,无论我如何哄,小狗泡愣是不听不听不听,非就电梯口等待。
半小时后,小泡接回了粑粑,激动得屁滚尿流(尿呲溜了泡爸一鞋),那摇头摆尾的谄媚样,比电视里的浪小三还骚性。泡爸的心都萌化了,抱它入怀,狗东西直接狂热地亲脸亲嘴亲脖子,还拌着哼哼唧唧歪歪。
能不激动吗,整整二十天没见粑粑了,也是小泡八年来和粑粑分别最长的一次。
自然,进屋后,狗东西紧紧跟随着粑粑,粑粑进卫生间,它跟着;粑粑进厨房,它跟着;粑粑坐沙发,它坐怀里……晚上睡觉,坏了,小泡绝不允许粑粑靠近麻麻床一步,挨近就翻脸,扑上去就咬,可不是汪汪叫,而是真咬,疯狗状的咬,养过狗狗的人肯定明白。
总之,在小泡心里,我才是它的第一主人,其他,靠边站,狗东西能用生命守护麻麻,守护自己的领地,粑粑也不例外。
结果是,我和女儿睡一床,泡爸独享大床,小泡一会儿跟爸睡,一会儿来姐屋枕麻麻拖鞋睡,反正它不敢上姐床。
今天的早餐,泡爸准备,有买有做,我等吃坐喝。
午饭,蒸面条,符合我和闺女的口味,菜多肉多面条少。小泡只吃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