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阴雨绵绵,又恰逢周末,没有什么事情能比得上窝在暖和的被窝里看本书更惬意的事情了,如果可以最好还能泡杯茶。遗憾的是后者对我来说太奢侈了,一是因为茶实在太贵了,二是因为烧水壶更贵。之前也说了想找本书看是件很麻烦的事,所以我就索性看热销榜吧,今天用了大半天时间看完了这本《摆渡人》。跟前面的《一个人的朝圣》一样,起初被吸引就是因为喜欢平凡朴实的讲一个故事,不过看完后我脑袋里第一个问题竟然是”这样一个很普通、很平庸的两个小年轻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能上热销榜?“。然后我就在网上查了一下原因,原来大家对这本书也是褒贬不一,有些人觉得很好,有些人觉得是个烂大街的故事,我当然更倾向于后者了。又想到《一个人的朝圣》还有《岛上书店》(这本书只看了一半,因为觉得很鸡汤),这些近两年比较火的书似乎都是这个套路的,故事情节很简单,文字很朴实,娓娓道来,但是往往能给读者带来感动,让人在某个瞬间看到人性的光辉,然后对自己无聊甚至堕落的的生活有所反思,甚至深刻的反思,进而可能推荐给自己的朋友,然后睡一觉起来之后继续自己无聊甚至堕落的生活......(没错,这就是我!)
所以读书的意义究竟何在呢?一个无非是获取知识,一个无非是消遣。而我自然是后者居多,毕竟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变态到看个专业书还能越看越兴奋的地步。所以有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看书其实和打游戏啊、看电影啊、听歌啊本质上是一样的,无非都是消遣而已。但是看完书还写个感想就不一样了,就立马能提升逼格了,就能多少显得文艺一些了。所以写了这么多其实是想告诉老婆,你看我脑子里除了【某颜色】段子外,还是有点其他东西的,我真的很文艺啊![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