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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只对两个女子用了“精华“一词来形容。一个是香菱,一个是探春,说明她们是两个特别出色的人。
香菱是“精华欲掩料应难”,她本来就出身很高,资质不凡,即便是流落江湖市井,依然能被贵公子一眼相中。即便她做了小妾,依然因为出众的才貌,被富家千金夏金桂嫉妒。就算她为人憨厚低调,依然无法掩饰天生的光彩。
而探春是“文彩精华”,她从没有低调掩饰的念头,事实上,她是个特别乐于高调展示自我的人。
林黛玉初进贾府,平辈之中只有三个人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个是宝玉,自然,他是荣国府的“活龙”,自然是大家关注的核心,况且又是黛玉前世的因缘所在。另一个是凤姐,在别人都敛声屏气的场合“放诞无礼”有说有笑的实权派人物,自不待言。第三个,就是贾府三艳中的探春。
宝玉给黛玉取了个字。 探春当着满屋的长辈和客人,立刻就问出典。听了宝玉的回答,心里不信,也毫不客气地说他“只怕又是杜撰”,才不在意是否驳了这个“活龙”的面子。当时的探春,年纪比黛玉还小,不过六七岁,却已经有了在重大场合下刷存在感蹭热点的意识。
当时的探春,与迎春和惜春都是一模一样的衣服装扮,但她的言行表明,她跟那俩,可不一样。由不得大家要另眼相看。
贾家四个女孩,元,迎,探,惜四春中,探春的出身条件是最差的。若论嫡庶,长房嫡出的惜春是地位最高的,其次是次房嫡出的元春,但是元春序齿最大,且嫁的门第最高,所以“三春争及初春景”。
若只在庶出中排序,迎春又是姐姐。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探春都没有任何优先权。
探春本身固然聪明漂亮,但是,这样的优点,在人才济济的荣国府,并不具有很大的优势。香菱的精华是欲掩难掩,而探春的精华,如果不能发扬光大善加运作,就很容易被埋葬在绮罗粉黛丛中。
探春是不甘于承受命运的安排的,她不想庸庸碌碌过一生,所以,她展开了自己的挣扎和奋斗。
四春各自擅长琴棋书画四项雅技。迎春和惜春都是把特长当作业余爱好,闲来无事下盘棋,画几笔。迎春住的缀锦阁,是有棋枰的,不过,随便哪个小姐屋里都有这样陈设,我们毕竟不曾看到迎春无事时阅读棋谱的情节。
惜春很有绘画天分,不然,见过那么多名人字画的贾母也不会好意思拿她的画去给亲戚献宝。然而她并不把绘画当作一项正经营生,说:“我何曾有这些画器?不过随手写字的笔画画罢了。就是颜色,只有赭石,广花,藤黄,胭脂这四样。再有,不过是两支着色笔就完了。”
而擅长书法的探春,闺房里明摆着是个练字的场所:
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
这样铺张的排场,自然不是为了虚张声势摆样子。探春在书法上是下了苦功的。她的兴趣和好胜心多半是大于她在书法上本来的天赋。苦练得来的结果是,在元春省亲时,元妃命探春将姊妹们的诗作誊抄出来------因为她字写得最好。
探春借着书法,从三艳中脱颖而出。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预备的。
元春的成功,给贾家姊妹们打了个样儿。按照元春的足迹走下去,就算做不了娘娘,未来前途总不会差。
元春的好处,就是贤孝才德。
才这方面,探春除了书法,还爱诗歌。贾家风尚是崇诗,其实这主要是贾政带出的风气。 贾赦就不爱写诗,连东府里也没有写诗的风气。所以迎春和惜春虽然从小养在荣府,依然对诗歌不感兴趣。
而贾政生的每个孩子都喜欢写诗,元春和宝玉爱诗,探春和贾环也爱。孩子们写诗,不但可以展现自己的优秀,还可以投其所好讨父亲的欢心。
探春是真爱写诗的,不然也不会主动发起组织诗社。但她的爱与别人不同,湘云黛玉爱写诗,是把诗歌作为生活的调剂或者精神的升华。而探春的爱诗,是为了打造和凸显自己“出色”的人设。她的爱好里,流露出一种竞争的意识和对现状的不甘:“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
探春乐于去做的事情中,总带有一种积极向上,挑战他人,获得主流认可的意味。
所以,她的爱好和审美,更倾向于儒家正统。她也佩服黛玉的诗,但她还是投宝钗的票,因为,如李纨所说,宝钗的诗,更符合闺秀的身份。
探春最好的诗社战绩是在菊花社中得了榜眼。有薛林在侧,她并不指望能夺冠,但她一直保持着对作诗的高度兴致,可见,诗歌是她的真爱。
但是,遇到需要暂时放弃诗歌的时候,她也未尝不能放弃。
中秋之夜,贾母召集全家赏月,无奈各人有各人的心思。贾赦与贾母言语不和,贾政贾珍等也早早散去。宝钗宝琴回薛家过节,凤姐卧病,迎春惜春不耐烦,都早散去休息,宝玉为晴雯病重而无精打采。只有王夫人和尤氏陪伴在侧,坚持说无聊的笑话。
此时,黛玉湘云结伴去凹晶馆联诗了,这是真正诗人独享的风雅。而探春毫无此念,因为此时,侍奉在贾母身边更为重要。所以,孙辈中,只有她独自陪坐,虽然无聊无趣,又累又困,她还是要坚持。
贾母听说,细看了一看,果然都散了,只有探春一人在此。贾母笑道:“也罢。你们也熬不惯,况且弱的弱,病的病,去了倒省心。只是三丫头可怜,尚还等着。你也去罢,我们散了。”
探春的辜负良宵,换来贾母一句“可怜”的评价。但如果她不这样做,贾母对她的印象,只会更淡。为了能在长辈跟前留下守礼孝顺的好印象,她宁可放弃作诗的机会。
贾母带刘姥姥游大观园,到各位小姐房内坐坐,到了探春房里吃完饭。
贾母向薛姨妈笑道: "咱们走罢。他们姊妹们都不大喜欢人来坐着,怕脏了屋子。咱们别没眼色, 正经坐一回子船喝酒去。"说着大家起身便走。
探春笑道:"这是那里的话,求着老太太姨太太来坐坐还不能呢。"
贾母笑道:"我的这三丫头却好,只有两个玉儿可恶。回来吃醉了,咱们偏往他们屋里闹去。"
贾母说的是有眼色的实话,青春期的孩子都不乐意大人来自己房间,何况是这些清高的贵族少女。而探春的客套则十分中听,表白了自己一片孝敬好客之心。
贾母转头把炮火对准了宝黛,他俩却并不像探春那样急于开口辩解,因为知道这是老祖宗一个亲切的玩笑。像宝黛那样真正受宠的孙子孙女,是不需要时时剖白自己的孝顺的,就算他们不那么孝顺,贾母也照样爱他们。而对探春,就不是。探春要想得到一些关注和疼爱,是有前提条件的。她必须做个好孩子乖孩子,才配人疼。所以探春提醒自己,时刻准备着做那个最孝顺懂事的孩子。
邢夫人替贾赦讨鸳鸯作妾,贾母大怒,激愤之下训斥王夫人泄愤。薛姨妈不好意思为姐姐辩护,凤姐是孙媳妇,又是王夫人的侄女,也不好辩。李纨谨慎又自私,迎春老实窝囊,惜春小,宝玉更是个没用的人。本来这件事很敏感,不适宜未婚小姐搀和,所以李纨已经把妹妹们都带出去了,可是探春在窗外很留心地听着这事件的发展,贾母骂错了人,无人敢指出,只有探春勇敢地站出来说贾母不该斥责王夫人,还没说完,贾母就笑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这件事, 在贾母,认识到了探春的勇敢讲理,在王夫人,则惊喜地发现,这个女儿不是亲生胜似亲生,不但勇敢,还很孝顺,虽然是赵姨娘生的闺女,心却是向着自己的,关键时刻倒比宝玉顶用.
从此后,三春在长辈跟前的地位就显出了差别.
平儿说探春” 他撒个娇儿,太太也得让他一二分,二奶奶也不敢怎么。”王夫人的亲女儿远在深宫,倒是眼前这个现成的孝顺女儿,值得重视,况且贾母也喜欢探春.
于是,在凤姐生病之后,探春和李纨,宝钗一起,担负起理家的重任.这其中唱主角的,是探春.因为那两位都是怕担责任的.
探春不辱使命,兢兢业业,还把从赖大家学到的管理经验现学现卖用于大观园改革。但是王夫人毕竟不放心,要试探她。
刚吃茶时,只见吴新登的媳妇进来回说:“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昨日死了。昨日回过太太,太太说知道了,叫回姑娘奶奶来。”
死的是探春生母的弟弟,让探春决定该给多少钱抚恤,探春若给少了,赵姨娘必来找麻烦,若给多了,探春就失去了威信。其实这事王夫人完全可以自己决定,给多给少赵姨娘都不好说什么,可她偏要把这个难题交给探春,探春为人正派,坚持原则,果然赵姨娘嫌钱少,来大闹了一场,无端生了一场闲气,而王夫人则就此得到了探春的“投名状”。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要想得到王夫人的重用,你必须先证明你自己,无论这个证明的过程是何等尴尬委屈。探春受了一场闲气.,总算通过了王夫人的考核.
探春的上进,不但引起了王夫人的注意,更引发了生母赵姨娘的注意.她带着贾环百般攀高争体面而不得,发现探春比他们母子做得好,就想来攀附探春以捞好处.探春说:
” 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怕人不知道,故意表白表白!也不知道是谁给谁没脸!”
生了探春,已经成为赵姨娘可自傲的功劳,如同焦大救主的事迹一样必须时时挂在嘴边.然而,在探春这边,赵姨娘这个身份低微言行讨嫌的生母,已经成为她奋斗前进路上的包袱,无法甩脱,又不容忽视.所以,她不得不说一些礼法之内的绝情之语,比如只认王子腾作舅舅,不认赵国基.这话从礼法上没错,作为妾的赵姨娘只能算是王夫人的代孕工具,生的孩子都算是王夫人的.至于王夫人疼不疼,那是另一回事.
除了要对王夫人表示孝心,还要跟宝玉哥哥搞好关系,毕竟他是贾母和王夫人最疼爱的人.
于是,探春邀宝玉谈诗论文,当众讨论颦颦的出典,又私下求宝玉帮她买小玩意儿……
可是, 宝玉为探春能做的,也就是在她生病时送荔枝和颜真卿的墨宝. 这两样东西,在宝玉,并非难得之物,虽也算是送得走心,但未必就比得上他对丫鬟们的心意重,对丫鬟们,他才真是俯首甘为孺子牛.
宝玉帮探春买小玩意儿,不但不能替她垫付,还要探春做极精致的鞋子谢他.可不像薛蟠对宝钗那样周到豪爽,跟别人提到探春,也要注解一句”隔母的”.
以探春的聪敏,自然也明白王夫人母子终究不能拿自己当亲信,但表面的姿态总还是要做的.既然这个世界是以既有制度规矩为标准,她就要做个最守规矩的人,让这规矩为她所用.
她管家的时候,虽然大权在握,却从不作威作福,连黛玉也夸她是个”乖人”.她对下人,从不亲热交心,连洗脸时的排场都规整严谨,丫鬟们的东西都要经过她的检查,被她收藏,所以抄检大观园时才能从容不迫.
饶是如此,还是会有吴新登家的王善保家的这样不识相的刁奴,想找机会把她从高高在上的小姐宝座上拉下来羞辱.而她那不争气的母亲和弟弟也常淘气作死,连累到她.要么是与下人打架,要么是偷东西.
赵姨娘没话答对,便说道:“太太疼你,你该越发拉扯拉扯我们。你只顾讨太太的疼,就把我们忘了!”
探春道:“我怎么忘了?叫我怎么拉扯?这也问他们各人。那一个主子不疼出力得用的人?那一个好人用人拉扯呢?”
李纨在旁只管劝说:“姨娘别生气,也怨不得姑娘。他满心里要拉扯,口里怎么说的出来?”
探春忙道:“这大嫂子也糊涂了!我拉扯谁?谁家姑娘们拉扯奴才了?他们的好歹,你们该知道,与我什么相干?”
探春会抱怨母亲和弟弟的荒唐,而赵姨娘也明眼看出她” 只顾讨太太的疼”.
飞出了老鸹窝的凤凰,哪里还会愿意与老鸹为伍?
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自然向往着明月清风,哪里会乐于回头去与污泥亲近呢?
倒是李纨旁观者清,说出了探春的心事,急得探春赶忙否认.事实上,探春对他们的拉扯都是暗地的.赵姨娘跟小戏子打架,探春去劝解. 贾环那么喜欢作诗,” 自为曹唐再世”. 曹唐是唐朝诗人,擅长写游仙诗, 意境绚丽,说明贾环随着在世俗内卷中的失败和打击而日趋成熟,逐渐看淡世俗亲情,向往飘然物外的境界. 但探春从不邀请贾环参加诗社活动.
她知道弟弟读八股文比宝玉有天分,所以不肯以诗社去引诱他在作诗上花费太多精力.李纨也是怀抱同样的想法,所以从不让也能作诗的贾兰入社. 宝玉和贾环都是没有袭爵资格的, 如果他们中有人能考科举入仕,那么胞弟贾环自然比”隔母的”宝玉更有利于探春.
探春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她获得了既得利益阶层的认可.
在贾母寿宴上,探春与钗黛湘琴一起,作为贾府正宗小姐中的唯一代表,觐见了南安王妃.
贾母为什么安排这五个女孩呢?因为她觉得,只有这五个女孩才配接受南安王妃的接见,才不至于堕了贾家的显赫声名.
贾母看重她们,自然是因为她们才貌出众.五个代表贾家出场社交的美女,倒有两个姓薛,大概贾母也是觉得贾家能拿出手的女孩实在太少.
迎春拙于辞令,怯懦畏缩, 惜春年幼孤高.只有探春是乐于在大场面下满面春风捧场识趣的.
这次接见,也决定了探春日后的命运.她终于得偿所愿,成为贾家杰出女儿的代表,也由此被南安太妃相中,被嫁往三千里外的异国他乡.
探春人生最大恨事就是生非得宜, 庶出, 又是女孩..
“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早走了,立出一番事业来,那时自有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我乱说的。”
因为是庶出,所以身份低微,因为是女孩,也没有可能通过个人奋斗来提升家族地位.此外,还有一种担心,就是如凤姐说的:
虽然正出庶出是一样,但只女孩儿却比不得儿子。将来作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
所以,按常理,庶出女孩很难嫁到身份贵重的男人.比如迎春嫁给孙绍祖这个暴发户,就很有点儿下嫁的意味,而且因为贾赦的骚操作,还被孙绍祖这个混账说嘴,认为迎春是被卖给她的,并不真正尊重她.
探春也是心里有这份担忧,害怕自己因为庶出的身份而嫁低了一个阶层.在怡红院夜宴上, 群芳都把掣花签当作自己命运的谶语,都盼着自己抽到好签.探春也不例外.
探春笑道:“还不知得个什么。”伸手掣了一根出来,自己一瞧,便撂在桌上,红了脸笑道:“很不该行这个令!这原是外头男人们行的令,许多混帐话在上头。”
众人不解,袭人等忙拾起来。众人看时,上面一枝杏花,那红字写着“瑶池仙品”四字,诗云:日边红杏倚云栽。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再同饮一杯。”
众人笑说道:“我们说是什么呢,这签原是闺阁中取笑的,除了这两三根有这话的,并无杂话。这有何妨?我们家已有了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说着大家来敬探春。
探春那里肯饮,却被湘云、香菱、李纨等三四个人,强死强活,灌了一钟才罢。
探春只叫:“蠲了这个,再行别的。”众人断不肯依。
“一瞧”,说明只瞧了一眼,一眼瞬间就看清了关键词”必得贵婿”------正说中了探春的敏感心事,表面看她反应激烈,但这是那个时代的少女在谈及终身大事时的必要表现,也是一种”礼”. 如同黛玉听到凤姐打趣她要给宝玉做媳妇时那种反感的反应一样.
探春唯一的可行期待就是嫁得一个贵婿,从此可以将她身为庶女所遭受压抑的恶气出个干净.当她在秋爽斋, “月色如洗,清景难逢,讵忍就卧, 犹徘徊于桐槛之下”的时候,未尝不是在做着成为栖桐凤凰的美梦吧? 连她放的风筝也是凤凰.
探春后来果然嫁去海外做了王妃,但是她依然是薄命司中人,为什么呢?因为现实是对她理想的莫大讽刺.
放风筝时,探春的凤凰遇到另一个凤凰纠缠一起,加上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带响鞭风筝绞在一起,断线而去。春天刮东风,这几个风筝自然是往西南去了,探春后来应该是嫁往西海异国。如果探春是去嫁给异国王子,只该把她自己这个凤凰与喜字绞了飞去,为何又多出一个凤凰来呢?
这说明探春是嫁给了本国的王子,然后一起去了西海。
古时国家之间有了利益纷争,战胜国除了会提出公主和亲的条件,有时也会要求皇帝派出身份高贵的皇子作为人质去往敌国。探春可能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
朝廷战败,敌国要求派皇子作为人质,皇帝只好选派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异母兄弟或者是曾经争夺皇位失败的年轻王爷送去做人质,为了做出高姿态,同时也表达对敌国的诚意,便事先为他选配了王妃。普通豪门贵女是不肯去的,倒是探春这个庶出小姐对婆家不能太挑剔。这提名者可能是南安王妃,也可能是元春。
元春在宫中得宠,娘家却无能干的子弟建功立业来巩固地位,无奈之下便为探春争取到这个名额,给贾家添了一份功劳。元春对于异母手足并无太多情感,也曾几次当众打压贾环,那么这次牺牲了这个妹妹作为政治棋子,也不会有太多心理障碍的。既然元春可以为家族牺牲,探春怎么就不行呢?
做了人质的皇子在异国他乡处处有人监视言行,一旦两国交恶,可能还有性命之忧,嫁给这样的王爷,只能是有地位而无权力、有温饱而无自由。探春就这样如断线风筝一去不回,在异国委屈着,平安终老。
爱家族而远离故土,有抱负却事与愿违,精明强干而怀才不遇,这样的结局才是真正的薄命。
探春很优秀也很上进,读了不少诗书,懂得很多道理,也遵守各种规矩和礼仪,终于赢得了上层对她的欣赏和瞩目,但她依然结局凄惨.
探春还是没有看透,在她那个时代,那样的家庭里的女儿便如农家豢养的家禽,若是资质差又低调不善竞争,就只能被打压或者饿死,而不甘平庸勇于自我表现的,最终也只是被挑选出来,杀掉吃肉.
探春一生的挣扎,只为不要被埋没, 如她所愿,她最后终于活成了长辈们所期待的样子, 果然没有被埋没,她被挑出来,作了家族献祭的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