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灯塔去》作者: [英] 弗吉尼亚·伍尔夫

。。今日书朋推荐 || 编号:[1520]

。。ISBN: 9787532788637

。。内容简介 。。

《到灯塔去》是伍尔夫创作于1927年的作品,是一本准自传体的意识流小说,对文学史影响深远。小说描写一次大战后拉姆齐教授一家和几个亲密朋友在苏格兰某岛屿上度假的一段生活。作者在这部情节非常简单的小说中探讨人生的意义和自我的本质,指出自我有可能逃脱流逝不息的时间的魔掌并不顾死亡的威胁而长存不朽。灯塔塔尖的闪光即象征拉姆齐夫人的灵魂之光。

本书对文学技巧的运用丰富而精妙,不论是心理描写、视角转换,还是意识流手法,都充满艺术色彩,读来令人赞叹。


。。作者简介。。

弗吉尼亚•伍尔夫(1882—1941),英国小说家、评论家、出版人,二十世纪伟大的现代主义和女性主义先驱,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伦敦文学界的核心人物。代表作有《达洛卫夫人》《到灯塔去》《奥兰多》等。


。。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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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译新版,半年后再读灯塔,对于永恒与瞬间的龃龉感更加强烈。时间流逝的感觉,在莉丽喊着拉姆齐夫人的时候,在她望向灯塔的时候,在她最后落笔的时候:「这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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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时光流逝,我们注定孤独的灭亡,但这小小的岛屿也在世间占一席之地,这一卷画也会被挂在阁楼或藏在沙发;也许我只能从A走到D,但我写过一句诗,画过一幅画,织过一只袜子,赠过一株玫瑰,这一切皆被灯塔的光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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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着拉姆齐一家,到孤岛上的灯塔;莉丽完成她的画作两件小事写成。看得津津有味,佩服伍尔夫精湛的文笔。对意识流有了基础的认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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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會消逝,或許會長存,這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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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有种在读《海浪》的感觉,和岁月流逝的感觉也很呼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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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译书,译序常常比译文还叫人跌破眼镜。反正在那些前辈的眼里,西方作品大抵都只能是批评的靶子,即便熬出了托尔斯泰那样的一把白胡子,也得戴上顶“唯心主义”的高帽子乖乖改造一番。当然,如鲁迅先生所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从早些年的耿济之,到后来的查良铮,再到今天的黄灿然,这些用心又用功的译者为我们奉上的都是一场场精致的盛宴。只是好几道开胃菜老早就过了期,店家还不给换,着实苦了食客。君不信,随手翻翻人民文学一套“名著名译”,那些译序都还穿着绿油油的中山装吧。

    这本《到灯塔去》译得干净。一个个精挑细选的文字跟着伍尔夫的思绪服服帖帖地排好了队,读起来像缓缓饮下一杯温热的茶水。尤其难得的是起首一篇序言,深得伍尔夫个中三味,一下就让我记住了瞿世镜这个译者。

    如序中所说,这是伍尔夫精心设计的一篇小说。灯塔是夫人全副精神的象征,整篇小说“长—短—长”的结构“恰巧合乎灯塔之光在黑夜中茫茫大海上照耀的节奏”,寓意着夫人的内在精神战胜了死亡的吞噬和时间的消磨,像灯塔一般忠实地为周遭人物的未来航程坚定了方向。如果再借用黑格尔的手段,“长—短—长”是结构,“正—反—合”则是内在的意蕴。第一部从正面描摹尽夫人的精神意志;第二部则让死亡这个最绝情的对手向夫人的意志施以反面的冲击;到第三步才让夫人的精神像旭日一样从身边人物的未来中冉冉重升,这是对第一部的变奏,更是基于前者的升华。瞿先生作如是讲,伍尔夫也算知遇解人了。

    一部翻译小说的序言,谈结构而不谈主义,至少在中国算很不易了。趁着劲头买了上海译文一套推出的《达洛卫夫人》,还刻意留着心先看序言。却不想,这一篇就不是瞿先生的文笔,又回到老路上去了。

    读《到灯塔去》,我叹服于英国中产家庭的主妇五十多岁犹能守护着自己的风韵和一家的秩序。我却常常在阅读的间隙想起我的母亲。中国的母亲大概都比西方的苦,自己的风韵早就马马虎虎随手拿橡皮筋扎到了脑后,一家的上上下下老老小小也常常打理得满面尘垢。我印象中的母亲全是厨房里油烟密布中的那个被铲子铲得嘣嘣作响的锅,被菜刀剁得硁硁作响的菜板,或者洗衣房里哗哗不息的流水声,和啪啪拍打着地面还溅起了水的那杆旧拖把。

    我想,她,也是值得立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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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歪斜方式说出全部事实。(Tell all the truth but tell it slant.)

    语出德曼:“文学就是不快乐地认识到‘它本身不过是在重复、虚构和讲述寓言,永远不能参与行为或现代性的自然发生’。”

    可我不是打算讨论文学能不能或要不要积极介入生活这种问题,相信读过萨特的人比我更了解这些。我想说的是,阅读这项活动呢?似乎更无法谈及参与。

    不过阅读活动在人的头脑里会有所反映,像一面镜子照出来,这些图像可能在别的人看来是奇怪的,谁知道你的头脑是一面怎样的镜子?照出怎样歪斜的图像?

    当我不停的看见那样经常在变形的镜子时,并非产生幻觉。文字的功能在小说里很容易被理解,它以缓慢的方式展开图画(这里“文字的功能”指的是语言的“图像说”,据说维特根斯坦在后期摒弃了这一观点,不过我不能在这里对还一知半解的东西加以解说,我的意思是“图像说”适用于此);如果那幅图像就在你眼前,只消一眼就能看尽,但它以文字的方式出现的话,你的眼光就被限制了,它描写到哪里,你的眼光才跟到那里——即使你一目十行,也只能按照既定的顺序进行观看。

    但在阅读伍尔夫之前,我从没有意识到文字的存在,只有图像构成的故事,文字隐退在幕后操纵着这个故事。难道说伍尔夫没有写故事吗?她的文字没有构成图像吗?当然有!不同的是,文字不再退隐幕后了,而是像灰尘微粒一样在你眼前飞舞,聚合组成一幅图,眼光涉及过后,飞快分散掉,既让人对前面的组合目不暇接,努力向前跑着追看很可能转瞬即逝的场景,又对身后发生的迅速分解感到眼花缭乱。她仿佛要训练你的神经变得更加细致敏感,偶尔像在进行十分危险的走钢丝活动。即使你去阅读同样作为意识流作家的乔伊斯也不会有这样的感受——虽然我没看完难懂的《尤利西斯》,但他们俩不一样:乔伊斯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中字里行间富有理性的节奏,勾出了清晰的画面,而伍尔夫则有着神经质的激情表现——这一点也不夸张,在《伍尔夫传》里有关于她写作状态的记录“像火山喷发似的在打字机上运作”;为了试图进一步具体的比较他们,我把乔伊斯在《肖像》里关于地狱的详细描述浓缩成德拉克罗瓦的油画《但丁之舟》,而代表伍尔夫的是她在《到灯塔去》里描写一个女画家所作的一幅画——比后印象派更为抽象些,却还不至于达到蒙德里安那种几何化的程度——她把一个母亲端坐窗前的身影表现为一个紫色的三角形,晦涩费解而朦胧淡雅的水彩风格。

    她的文字让你原本麻木了的感官也调动起来——注意,这不是真的“调动”,当她描述用餐的场景时,你的味觉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但那些文字间接性的让你的感官复活并丰富起来。由于里面蕴涵着某种不能被把握的节奏,神经已经被绷紧,接连不断的语句串成紧密的珠链填满每一条本被慵懒占据的缝隙。对于文字存在的意识让人产生这样充分调动感官的错觉使人疲惫,因为当中词藻丰富的程度已经超出了感官的敏锐度,当你突然甩开它们停止被拉着向前奔跑追看前方的布景时——也就是你站在那里不动时,便看见前前后后都舞动着虚幻的字眼。在《海浪》里,伍尔夫写道:“当你又茫然无所见时,便有一连串虚幻的辞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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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鲁斯特那儿,所谓的意识流只是进入故事的途径,提供一个框架,落实到内容,还是很现实主义的。但是到了伍尔夫这儿,意识流就是文本本身,内容的全部!有点吓人。

两者的文笔同样精微细腻,但是普鲁斯特像是把你没注意到的细部展示给你看,让你有一种“发现”的喜悦。而伍女士,则是把你已经看到的东西:书中人物的思想和行动,放大,放慢给你看。仿佛电影的慢镜头。不过一部电影全是慢镜头,想想也怪恐怖的。

不熟悉伍尔夫的风格的话,读这本书就像是,——不是撞到墙上——而是撞到棉花上,那种温柔絮语,欲说还休式的语调。尤其刚出场人名繁多,搞不清楚谁是Ramsays家的孩子,谁是他们的客人,等到Mrs. Ramsay独处的时候,(灯塔的光照彻她头脑),才真正静下心来,慢慢渐入佳境。等到了晚宴的时候,已经非常熟悉这种风格了,看着作者调控的她的笔,像是有一只鸟作为标识,从这个客人头上飞到那人头上,出于意识之中,形于举止之外。

我尤其喜爱中间的部分,time passes,纯然大手笔,与前面一百多页的细腻,粘滞,恰成对比,可以当上好的散文来读。

伍尔夫的英文实在漂亮,而且出人意料的好读,像是泛舟清波,也许周围的风景未必能看得那么清楚,但是那感觉是美妙的,这也是为什么我能坚持读下来的缘故。想起电影《时时刻刻》里,朱利安摩尔拿着本伍尔夫的书跑到宾馆去,打算读完就自杀。——我觉得这不是不可能的,在一种类似于被文字催眠的情况下。

倒是想起来,虽然一直没读伍尔夫,她的徒子徒孙倒是读了不少,譬如迈克尔坎宁贝(Michael Cunningham),现在想起来,啧啧,他的语调和伍女士不要太像哦!珍妮特温特森都没他学的像。the hours就不用说了,即使早期的 a home at the end of the world 里的 Alice 也仿佛是Mrs.Ramsay 或Mrs. Dalloway 的变形。

多思的女人,忧郁犹疑,予人的感觉,像一把冰刻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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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对他的全部感受,像沉重的雪崩一般倾泻出来。那是一种激动的情绪。然后去,在一阵烟雾之中,升起了他存在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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