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变成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外婆说 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葬在这里,所以才叫故乡。
——《云边有个小卖部》
母亲对他说,明天收拾收拾,搬县里去吧。
“哦”他应了一声,自顾自的整理他的书包,那里面装着他刚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有课本,有小说,也有诗集,每一本他都很珍惜。
可是这些,他带不走了。
以后他都要去县城里住了,高三的学习生活很紧张,也许只有放长假他才能回来,回到这个小村庄。
村子叫高房村。
五年前,还是孩童的他带着已经灵性的记忆第一次回到了这里。
似乎有人告诉他,这是老家,这里叫固始,祖祖辈辈都葬在这里,所以才叫故乡。
他不懂,他也不愿意去懂,那时候他惦记的是北京,思念的也是北京,他从孩堤落地就在那里,学会走路是在那里,学会说话是在那里,上学,交友,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子也在那里。他觉着,北京才是他的故乡。
其实那时候他不懂,在北京那座高楼林立摩肩接踵的城市,他永远都是异乡人。
第一次回到农村,说实话,他是厌气的,那种从城市里带来的“傲”气,让他无法适应这里的生活。打开门,除了一望无际的田野,便是稀稀落落的房屋,一条小溪缓缓的流过他的门前,不过没有鱼儿,水,很冷。
时光不停的走着,幼稚的孩童逐渐走向成熟,“城市病”也渐渐被乡土化。他开始接受这里,开始试着融入这里。
慢慢的,他发现,这里似乎比他记忆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美。雨后屋顶会出现淡淡的彩虹,黄昏时可以窥见云彩的衣裙。风轻轻的从江南吹来,像是一只芊芊细手在摇晃树的风铃。
夏天,他喜欢在傍晚时和母亲一起在屋前的小路上散步,看漫天卷云,蔚蓝晴空,脚边溪水缓缓的流过,蛐蛐与蛙儿的叫声和谐的像交响乐。他的心是无比的惬意,仿佛走进了世外桃源。
直到天完全暗下去,月光如水打湿了他的眼眶,他才恍若梦里惊醒,母亲说,回家吧,天黑了蚊子多。
天灰蒙蒙的,风软弱无力,母亲的话还在他的耳边盘旋。
要告别了吗?他以为自己不会走的,就算要走也不会那么快,一切都不会那么突然。
他不是不喜欢县里,只是对于他来说,故乡只是这座小小的村庄,是这座可以在晴天里看云,雨天里踩水,夏季吹风看农民种稻打谷子,冬季堆雪人的村庄。他还记得春天村口的紫花开的是多么浪漫,犹如一座生机勃勃的花海。他喜欢爬上二楼的阳台,在天朗气清的早晨眺望远方的青山,那座山,他知道名字,叫安山,山上有座庙,供奉着一个人,叫魏敬,那是这座小城的骄傲,是固始人的骄傲,是巾帼的英雄。值得一提的是,魏敬的孙子陈元光的故居在他们镇上,他喜欢历史敬仰先贤,好几次想进入故居,却始终没有进去。
他感觉时间太快了,五年,三分之一个青春,他的初中结束在了那个叫陈集的小镇。小镇座落在国道上,时常有运沙车驶过,所以小镇经常漫天飞沙。但他喜欢这里,这里有他三年的回忆,有他的苦有他的乐,有他的汗水,有他的满足,有他不算初始的青涩,有他缠缠绵绵的思念,有他青春里几乎拥有的一切。
也许以后会很少回来了,他整理书包的手已经开始颤抖,他的眼泪有些不争气,想一落为快。
他的回忆像是一串风铃,无形的风徐徐的吹着,风铃叮当叮当的响,唤起遥远的梦境,梦里小镇落花 下雨,结霜,下雪,风吹了又吹,阳光似乎是透明的,他一个人穿过芦苇荡,芦苇的清香萦绕在他的鼻尖。梦里的那个孩子摘了一只莲蓬微笑着朝他递去,一切都会亲切,自然。
弯月浮出水面,朦朦胧胧的,无暇的月光像海上的浪气,漂浮在天空上。
他睁开眼睛,梦醒了。
他想,此去经年会不会还是良辰好景虚设?呀,他嘲讽自己,是不是太矫情了,不就是离开一阵子吗?有什么大不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他夜夜思念的,夜夜梦见或者不曾梦见的,都在这里,他所有的牵挂都在这里。他好想吃母亲包的韭菜饺子,韭菜是后院自己种的,粽叶是竹竿上结的,纯天然,味道自然也是没得说。
他还记得,他在这里看完的第一本小说是文言文版的三国演义,读得第一本散文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改变他人生轨迹的科幻小说《三体》也是在这里读完的,在他的床头,厚厚的累着三大摞书,那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的愧疚,但不管怎么样,总有一天,他会有一架属于自己的大书架,檀木的,棕黄色,闻起来有椰子的味道。
他忽然想起烟雨江南,三秋桂子的杭州,在他的脑海里,村庄的山村庄的水,与俊秀的西湖,伟岸的高山无异,日后他一定会去杭州,会去江南也许很久很久都不会回来,直到哪一天他独自踱步湖畔,无边的孤独淹没了他,他突然想起家乡门前的那一片青绿的湖,在夕阳的投射下泛起丝丝磷光。记忆便如潮水一般涌出不可收拾,内心决堤,他买了回去的火车票,铁皮火车轰轰的响,十二个小时,二分之一个昼夜,他回来了,无论那时的他有着怎么样的地位,穷困潦倒也好,腰缠万贯也罢,回到这里,他便只是一个孩童,村里的老人会迎他,向他这个归乡人致以欢迎礼,他欣然回应,泪悄然滑落。
也许那时,许多人已经不在了,也许那时,母亲已经白发班班了。时光跑的太快,一眨眼少年便已沧桑,几度蒹葭。
书整理完了,他把书包正正的靠在椅子上,等待着几日后的启程,也许很快就会回来,也许不会,但他知道,自己是一定不会忘了这里的,所有的记忆他都已珍藏,如同宝贵的玻璃球,放在眼睛上,透过水纹一样的玻璃,能看到微光下不一样的世界,那是一个不会老的世界。
等风吹来
等夏睡去
等秋叶落完
等冬雪铺满
再来一季春雨,料料峭峭。
他会回来,再次收拾好行囊,告个别,去流浪。
人生是一场孤独的旅行,总是在不断告别中学会珍惜,学会成长。
故乡是他的天真,是他的孩童,是所追寻的理想世界的缩影。
所有的故乡人都是异乡客,千百年前无意的飘落却有意扎了根。
故乡是一本他永远也写不完的书。